情事
有关111年12月9日媒体报导日本核电厂发生火警相关事,原能会本于核能安全主管机关职责,谨就相关报导内容回应说明如下: 报导所称之火警系发生于日本关西电力公司旗下的高滨核能发电厂,综合日本媒体及电力公司所发布之资讯,火灾系发生于当地时间12月9日14时57分,地点是位于电厂第1、第2号机附近的“海水电解装置建屋”,火势在当日15时28分顺利扑灭。 “海水电解装置建屋”系为核电厂相关海水循环管路设置防止海生物附着装置作业之场域,且高滨核能发电厂第1、第2号机正在进行定期检查,故该起火警并未造成人员受伤,亦未发现有环境辐射异常之情事。目前关西电力公司刻正了解火警事故之起因
接吻是热恋中的情侣除了牵手、拥抱之外最常做的事,接吻不仅能增进情侣之间的感情,更是情侣关系更进一步的象征,事实上,许多初涉情事的男子和女子都不知道如何正确地亲吻,常常令两人之间浪漫旖旎的氛围大打折扣,因此,掌握一定的接吻技巧,才能令恋人对自己欲罢不能,就跟随着下文的介绍好好学习吧。 即将气息吹向对方的接吻方式。发现这是一种必须有高技巧的接吻
为利促进及活化政府资料应用并提升政府资料品质及价值,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简称本局)汇整国道即时及历史交通资讯,开放“交通数据库”(以下简称本数据库)**、官、学、研各界免费下载加值应用,以利用路人获取更多元之服务,特订定本注意事项。 本数据库资料来源为“高快速公路整体路网交通管理系统”与“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资料免费提供下载使用。 本系统资料格式系依据交通部发布之“路侧设施即时交通资讯发布标准格式”、“即时路况资料标准2.0”及本局 “高速公路电子收费交通资料搜集支援系统(TDCS Traffic Data Collection System)使用手册”
限于本征选活动期间,基于设计校徽目的之用,参选设计人或团体得使用、重制或改作阳明大学或交通大学校徽及其元素。 参选设计人或团体上传作品前须先详阅并同意“知识产权说明及其他约定事项”,担保其参选作品为原创,且确有转让该参选作品著作权于本校之权利,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并无侵害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及不法之情事。若设计人或团体违反本条之担保事项,致第三人对本校主张权利或致本校受损者,本校得向参选设计人或团体请求损害赔偿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纳税义务人应与配偶合并申报综合所得税,惟个人于年度中向户政机关登记结婚或离婚者,于办理该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可选择与配偶分开或合并办理结算申报。 该局说明,依民法第982条及第1050条规定,我国婚姻制度采“登记”制,不论结婚或是离婚,都应向户政机关办理登记。故纳税义务人与配偶合并或分开申报综合所得税,系以户政机关登记的婚姻状态为准,倘纳税义务人全年度均无婚姻关系时,则当年度之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不得列报配偶免税额及相关扣除额;至年度中结婚或离婚之当年度,则可选择与配偶分开或合并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枪炮条例修法新制重点停看听!把握期限让你不触法免挨罚! 为因应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20条之1修正案,业于109年6月10日公布施行,中正第一分局沈分局长炳信特别指示针对本次修法重点及相关申请证照流程加强宣导,以避免民众恐因不熟悉修法内容而有触法情事。 本次修法重点为将坊间俗称之“操作枪”(与真枪相似,具有易购买、易改造成具有杀伤力等性质)列入模拟枪之范围,并请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枪之团体或民众,应于109年6月12日起至109年12月11日止,携带操作枪及身份证明文件至户籍所在地之派出所或分局办理报备持有或自愿缴销,俟完成鉴验及发照后,即可合法持有;另如未能于期限内完成报备程序,依新修正条文,违法持有者最高可处新台币20万元罚锾! 中正第一分局在此宣导,请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枪之团体或民众应把握上开期限,至户籍所在地之派出所或分局依法完成报备持有或自愿缴销程序,并由警察机关进行审核完成相关查验给照、缴销流程,全民共同落实修法新制,方能增进警民联系并强化枪支管控机制,一同带给社区更安全的环境。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依所得税法第24条第2项规定,营利事业帐载应付未付之账款、费用、损失及其他各项债务,逾请求权时效尚未给付者,应于时效消灭年度转列其他收入,俟实际给付时,再以营业外支出列帐,以正确计算营利事业之损益。 该局进一步说明,请求权消灭时效依民法第125条至第127条规定,可分为一般时效15年;短期时效5年,如利息、红利、租金、赡养费、退职金等;短期时效2年,如商品货款、运费、承揽报酬、代垫款等,请求权如未在时效内行使将因而消灭。惟请求权可行使之日如与帐载债务发生日期不同,或有时效中断情事,致未逾请求权时效者,营利事业应提示证明文件供稽征机关凭以核实认定
各机关经管国有公用财产如有用途废止、闲置、低度利用或不经济使用情形,财政部得依现行国有财产法第 34 条第 1 项及行政院核定“国有公用不动产依国有财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变更为非公用财产之处理原则”规定执行收回。立法委员考量财政部依现行机制协商收回各机关经管国有建筑用地,受机关本位主义影响,执行耗时费力,提出国有财产法第 34 条修正案。 国有财产法第 34 条条文经总统 107 年 11 月 21 日公布增订第 2 项,明定国有公用财产有用途废止、闲置、低度利用或不经济使用情事之一者,财政部得通知管理机关于限期内提出活化运用计划,必要时,得径行核定变更为非公用财产加速收回,如涉拨用之不动产,仍陈报行政院核定废止拨用后收回
【民众网编辑方笙楠台北报导】台北市内湖分局康宁派出所于112年1月4日侦办窃盗案件,李姓男警逮捕女性嫌犯后,径行对其执行身体搜索,未依规定由女警执行搜身程序,经该分局会同妇幼警察队立即主动深入查处侦办,于112年1月7日将李员依涉嫌利用权势猥亵罪,移送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侦办,经该署侦查后于112年2月24日起诉李员,将拟议核予记一大过处分并调整职务。 内湖分局向来重视员警风纪及查察不法情事,将秉持勇于面对问题、不庇纵、不掩饰态度主动深入查处,并将持续教育所属谨言慎行,依照相关规定执勤并恪遵各项风纪要求,以维护警察优质形象。
为利促进及活化政府资料应用并提升政府资料品质及价值,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简称本局)汇整国道即时及历史交通资讯,开放“交通数据库”(以下简称本数据库)**、官、学、研各界免费下载加值应用,以利用路人获取更多元之服务,特订定本注意事项。 本数据库资料来源为“高快速公路整体路网交通管理系统”与“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资料免费提供下载使用。 本系统资料格式系依据交通部发布之“路侧设施即时交通资讯发布标准格式”、“即时路况资料标准2.0”及本局 “高速公路电子收费交通资料搜集支援系统(TDCS Traffic Data Collection System)使用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