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undering
洗钱犯罪常为跨国性的犯罪,为有效打击跨国洗钱犯罪、资助恐怖主义及资助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等,有赖各国政府凝聚共识并携手合作。洗钱防制处积极参与国际防制洗钱组织,并透过与各国金融情报中心相互合作的机制以追查洗钱行为及扣押、冻结犯罪所得,使犯罪者无从享受其收益或投入后续犯罪。本处目前参与之国际防制洗钱组织有: FATF第29项建议:“各国应设立金融情报中心,作为统一受理及分析疑似洗钱或资恐交易报告及其他有关洗钱、相关前置犯罪及资恐有关资讯之国家机关,并分送分析结果
主旨:财政部赋税署为应亚太防制洗钱组织(Asia 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以下简称APG)第3轮相互评鉴作业,请转知各直辖市、县(市)公会鼓励会员积极参与洗钱防制教育训练,请查照。 一、 依据财政部赋税署106年3月14日台税稽征字第10604541421号函办理。 二、 依105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洗钱防法(以下称本法)第5条第3项第4款规定:“本法所称指定之非金融事业或人员,系指从事下列交易之事业或人员...四、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业为客准备或进行下列交易时:(一)担任法人之名义代表人
今天,英国政府根据本国“2018年制裁与反洗钱法”(Sanctions and Anti-Money Laundering Act)建立了全球人权问题制裁制度(Global Human Rights Sanctions Regime)。美国赞赏英国继续为倡导和保护人权发挥主导作用。 这项制裁制度标志着英国的制裁政策及我们两个民主政体的相互合作开始进入新时代
律政部在文告中说:“宝石和贵金属便于携带,有价值且容易转换成现金,这使得这行业存在着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风险……新的监管制度将填补这个缺口。它将管理宝石和贵金属业的风险,这对于对抗不只是国内而是国际罪案,以及改进安保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宝石和贵金属交易进行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律政部将推出新的监管制度,本地约2500个宝石和贵金属经销商料将面对更严格的监管,必须采取措施降低客户和交易导致的罪案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