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2月28日发布《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指出要严格仿制药评价标准,强化上市后监管,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药品监管部门允许其在说明书和标签上予以标注,并将其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 随着医药科技不断进步,药品审评标准在不断提高。过去的药品审评标准没有强制要求仿制药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所以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定差距,需要改进提高
2月2日下午,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联合召开行政指导会,对涉疫药品网络信息发布予以指导。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传达了涉疫药品流通监管相关要求。会议要求,平台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净化网络环境,维护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秩序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 [2022-07-19]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期不合格药品质量公告 [2021-04-22]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12-31]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正2020年第2期不合格药品质量公告 [2020-12-01]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期不合格药品质量公告 [2020-05-22]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药包材监督抽验质量公告 [2019-12-30]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1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通告的通知 [2019-12-06]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19-11-26] 主办单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文域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616号 邮 编:650106
2019年12月30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一届山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公告,由中国日化院主导制定的两项国际标准ISO 16560:2015《表面活性剂——聚乙氧基化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中聚乙二醇含量的测定——HPLC法》和ISO 17280:2015《表面活性剂——气相色谱法测定表面活性剂中14-二恶烷的残留量》荣获特殊贡献奖。本次评奖活动共评出特殊贡献奖2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其中特殊贡献奖是本次评奖活动针对中国日化院在标准创新领域做出的杰出贡献特别设立的奖项。 ISO16560:2015检测的聚乙二醇会在下阶段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磺化时转化成二恶烷,而ISO 17280:2015检测的则是部分表面活性剂中存在的微量二恶烷
近日,即便在继续坚持动态清零,严格封控的背景之下,全国疫情仍有大幅反弹的趋势。11月9日,全国新增确诊病例1294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882例,这是近一个月来的最高水平。 新冠病例大幅反弹,一方面说明新冠病毒太狡猾,病毒在地球上已经存在了数亿年,想要彻底清除它确实太难,人类的办法相对有限;另一方面说明三年多来,有些地方对于防疫封控疲于奔命,不仅财政赤字大幅上升,就连底层的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也已经精疲力竭,勉强努力维持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19〕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高度重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等问题。 二、各地要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和今年的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 三、各地请于2020年09月19日前,对辖区内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报省局
3月10日上午,中检院2022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召开。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果、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军志、院长李波、党委书记肖学文出席大会。 黄果在讲话中对中检院近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1号)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7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
假药、劣药如何认定?国家药监局发文明确! 业内资讯 资讯中心 2022年5月19日 下午1:56 28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2年3月6日起施行。近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文对“假药、劣药的认定”“从重处罚假药劣药犯罪”进行了解读。 根据解读,对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能够根据现场查获的原料、包装,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材料作出判断的,可以由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认定意见,不需要对涉案药品进行检验
中新经纬5月12日电 12日,国家药监局通告,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Skin Care EXPERT活细胞靓肤霜”等两款化妆品。 据通告,近日,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广东省和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名称为“Skin Care EXPERT活细胞靓肤霜”和“Skin Care EXPERT活细胞靓肤精华”的化妆品进行调查。 经查,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上述两款化妆品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其产品标签上标示的“生产企业广州市雅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80596”为虚假信息,不存在上述化妆品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