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2021年4月8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大南海分局联合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围绕生态环境部《关于“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部审批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竣工自主验收工作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指出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存在的问题开展核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的防腐车间喷漆刷漆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立法院第8届第7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4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继续并案审查(一)司法院函请审议“法律扶助法修正草案”、(二)委员潘孟安等17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赵天麟等29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三条及第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四)委员潘孟安等21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五)委员蒋乃辛等25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三条及第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六)委员李昆泽等22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七)委员尤美女等29人拟具“法律扶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八)委员杨玉欣等29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三条及第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九)委员杨曜等19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三条条文修正草案”、(十)委员陈其迈等18人拟具“法律扶助法修正第三条、第十四条及增订第二十三条之一条文草案”及(十一)本院台湾团结联盟党团拟具“法律扶助法第三条及第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知产大爆炸28】使用他人作品需要注意什么? 我们在之前《著作权法》的学习当中了解到使用他人作品存在一些限制,比例某些情况需要他人许可,某些情况需要支付报酬等。 今天我们继续来学习《实施条例》里有关使用他人作品的一些注意事项,这些内容具体规定在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当中。 第十九条 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1日晚发布警情通报称:8月21日10:40分许,接群众举报,网民“小诸葛”在公共道路上制造、拍摄车祸现场视频,严重扰乱公共道路交通秩序。该局立即指令交警支队、郑东公安分局介入,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经查明,2019年8月17日,晁某(男,26岁,漯河临颖人)和曹某(女,55岁,漯河临颖人)商议拍摄一起交通事故的搞笑视频用于发布平台增加粉丝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9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9年9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人民法院适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君为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 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定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揭环罚〔2023〕2号) 2022年10月8日、9日和11日,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执法人员对你经营的电池加工场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电池制造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泉建审批〔2022〕140号)文件,我局开展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第一轮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我局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向不符合核查标准要求和未按规定提交核查申请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详细名单详见附件)。企业可选择到场领取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领取
8月11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三亚海警局了解到,近日,该局吉阳工作站对在亚龙湾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内查获的非法潜水行为开出“罚单”,这也是该局办理的首起非法潜水案件。 据介绍,7月23日15时,吉阳工作站联合三亚市旅游警察支队在亚龙湾青梅河口附近海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查获在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非法潜水活动14人,一批潜水装具和2艘交通船艇。 三亚珊瑚礁管理处对此表示,该组织多次在珊瑚礁保护区内进行非法潜水活动,极大地破坏了珊瑚礁保护区的生态平衡,给珊瑚礁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