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理由
一、为奖励本市市民生育,特订定本要点。 二、本要点之主管机关为本府民政局。 三、本市新生儿于中华民国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规定者,其父或母一方得申请生育奖励金: (一)新生儿于本市户政事务所(以下简称户政所)完成出生或初设户籍登记
日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原文化部发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截至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已认定了五批共306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的出台有着怎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今后的非遗工作有怎样的指导意义?记者就此采访了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相关负责人
引领我们走入艺术及科学的想像革命旅程。“当我们学会如何观看世界 我们只是走出必须的步伐 改变世界才是重点。” 尼可拉斯.莫则夫是纽约大学文化、媒体及传播教授 在书中简洁描述今日视觉世界变得陌生来说明学习视觉文化的正当理由
为有效履行预防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和处置各类灾害和事故的职责和任务,按照《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人员招募办法》的规定和政策,特此宣布,2022年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招募的消防员如下: 经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招募了17625名消防员,其中包括6279名大学毕业生、5673名退役士兵和5673名社会青年。 招聘和上岗培训。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员工名单
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集重点煤炭和电力企业、行业协会、市场资讯机构和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研判煤炭价格形势,研究加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发改委明确,发现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将立即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通过调查、通报等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近期,发改委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下称“303号文”)和《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下称“4号公告”),明确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集重点煤炭和电力企业、行业协会、市场资讯机构和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研判煤炭价格形势,研究加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发改委明确,发现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将立即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通过调查、通报等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近期,发改委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下称“303号文”)和《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下称“4号公告”),明确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立法机关1日对民法和婚姻法相关条款作出解释: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同时有正当理由的也可选取其他姓氏。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在北京表决通过该法律解释。此次解释草案内容包括: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
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公民告状难问题,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 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公民“告状难”问题,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有条件地将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45条还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请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必须立案;对于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即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即把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
C114讯 7月28日消息(乐思)根据工信部消息,截至6月末,我国国内市场上监测到的APP数量为232万款,与上月数量持平。移动应用开发者数量达102.2万个,6月当月净增0.5万个;第三方应用商店在架应用累计下载量达22049亿次,6月当月净增506亿次。 近年来,工信部持续推进APP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2021年全年组织对208万款APP进行了技术检测,通报违规1549款,下架514款,有力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条款失效】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本文第三条失效。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