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修正)第二十条的规定和《关于开展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曲靖市沾益区惠盛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盛粮油公司)涉粮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发现公告如下: 一、惠盛粮油公司公司2013年至2017年收到省级储备粮利息补贴113.79万元,利息补贴由省级相关部门按照储备量测算拨付,2013年至2017年共计支付利息106.6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23日,利息补贴结余7.18万元未缴财政。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处理意见,责成惠盛粮油公司将利息补贴结余资金7.18万元自行清理上缴省级财政,接到省审计厅处理意见,惠盛粮油公司及时落实整改事项,于2022年4月27日将结余的7.18万元省级储备粮利息结余上缴到省财政厅专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鹿邑县审计局对鹿邑县辛集镇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对与项目直接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鹿邑县辛集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是(以下简称该工程)是2016年11月1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下发2016年度第一批土地整治项目入库备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函〔2016〕183号)批准备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涉及辛集镇16个行政村2708.81公顷土地,总投资5170.13万元,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设备采购、监理,财政预算招标控制价4557.32万元,中标金额4551.82万元,包括1-17个施工标段中标金额4042.02万元、18-20设备采购标段455.86万元、21-22监理标段53.94万元。 2017年10月12日,该项目工程施工标段统一开工建设,2018年5月至7月各标段陆续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鹿邑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9年9月2日至10月5日,对鹿邑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原主任李鸿飞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鹿邑县地方史志办公室1983年底成立,2010年机构改革设立鹿邑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属于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7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内设股室4个,分别为人秘室、年鉴工作室、编审室、方志馆四个科室。无二级机构
1.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具体审计计划; 2.负责公司及各下属企业的各项审计工作; 3.拟定审计方案,起草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等审计文书; 4.及时发现公司潜在问题和风险,提出改进意见; 5.督促审计结论和建议的落实; 6.负责审计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1、正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财务或会计相关专业; 2、具有会计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CPA优先; 3、熟悉企业内控、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知识; 4、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及内部管理流程; 5、熟悉会计法、审计法、会计准则、税收法律知识等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9、熟悉口头表达、书写及文字处理技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自2019年对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郑国庆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郑国庆同志任职期间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方面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注重民生保障,努力工作,在行政审批改革、处理劳动纠纷、企业退管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预算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