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工作,实行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省属高校工程项目管理审计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零星修缮工程项目是指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单项工程投资在结算金额3万元以内的零星修缮工程项目。 第三条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审计是指审计处和项目管理部门等单位依据有关法规和制度规范,对零星修缮小工程项目工程结算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的确认活动
我们张开双臂迎来又一个金秋。在临近伟大祖国50华诞之际恰逢《审计法》颁布5周年。为了庆贺为了铭记为了展望《中国审计》特邀请有关方面知名人士就《审计法》颁布5周年直抒胸臆交流沟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充市审计局对南充市殡葬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殡葬管理处)实施的南充市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给水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 南充市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由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争取上级补助及其它资金。 南充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工程预算金额为608.15万元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岚皋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23日对县医院手术室提升改造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 县医院手术室提升改造项目依据岚财社购【2019】4号文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将两间三级(万级)手术室提升改造为一级(百级)手术室。该项目由绿盟(北京)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安康楷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经竞争性磋商确定由西安天幕实业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承包价1387999.89元,工程计划于2019年12月开工,2020年1月竣工,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初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鹿邑县审计局对鹿邑县辛集镇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对与项目直接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鹿邑县辛集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是(以下简称该工程)是2016年11月1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下发2016年度第一批土地整治项目入库备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函〔2016〕183号)批准备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涉及辛集镇16个行政村2708.81公顷土地,总投资5170.13万元,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设备采购、监理,财政预算招标控制价4557.32万元,中标金额4551.82万元,包括1-17个施工标段中标金额4042.02万元、18-20设备采购标段455.86万元、21-22监理标段53.94万元。 2017年10月12日,该项目工程施工标段统一开工建设,2018年5月至7月各标段陆续完工
审前公告(拱墅区拱宸桥指挥部党组书记、总指挥(兼)潘倪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经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拱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拱墅区审计局将对潘倪敏同志任拱墅区拱宸桥指挥部党组书记、总指挥(兼)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潘倪敏同志任拱墅区拱宸桥指挥部党组书记、总指挥(兼)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洪牛路石转至牛蹄段完善工程进行了决算审计。 汉滨区洪牛路石转至牛蹄段完善工程是依据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洪牛路石转至牛蹄段完善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汉区交字﹝2020﹞301号)组织实施。投资计划355万元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社会大众,结合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大党办发〔2017〕93号)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1.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组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法治专干,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社会大众,结合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大党办发〔2017〕93号)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1.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组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法治专干,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
教学评价与督导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我校审计处是2010年3月由校党委批准成立的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下设工程审计科和综合审计科,其主要职责:在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独立开展内部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和固定资产管理及其它专项审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计处的主要职责有: 一、 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 学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 三、 对学校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