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有智一同快乐剧团的第一次演出,圆满顺利! 5/4周六下午,有智一同快乐剧团的第一次演出,圆满顺利! 看到超过150位的家长、小朋友的热烈参与!旭智心中有满满的感动! 今年年初,在快乐婆婆的热烈支持下,快乐剧团就这样成军了。 快乐婆婆有非常非常丰富的说故事、带领剧团经验。但是,她说:“要结合不同年级的孩子,还有家长一起演戏,这是第一次”
日前女作家自杀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立委纷提《性侵害犯罪防治条例》等相关修法,盼加强对被害者保护。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22)日初审通过《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拍摄儿少**、猥亵照片、影片,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上午审查《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国民党立委陈宜民提出修正动议,要求拍摄、制造儿童或少年**或猥亵行为的图画、照片、影片、影带、光碟、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从原本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罚金从新台币50万元以下,也提高到100万元以下罚金
立法院5月24日三读通过行政院版本之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下称食安法)第46条之1条文,增订散播有关食品安全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之刑罚。 考量谣言或不实讯息之散播,已严重影响国人社交生活及社会安宁,而现今资讯流通速度极快,谣言或不实讯息所产生之影响亦随传播速度等比层升。为阻绝谣言或不实讯息散播造成无可回复之损害,有予以处罚之必要
立法院第8届第8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4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10月12日(星期一) 上午9时至12时 一、审查105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关于监察院主管收支部分(不含审计部及所属)。 下午1时至5时30分 二、审查105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关于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 10月14日(星期三)、15日(星期四) 三、邀请司法院秘书长列席说明立法计划
为鼓励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国人生活品质,行政院跨部会会议昨天决定,未来国人欣赏戏剧、音乐、舞蹈、说书等文艺活动的支出,将可享有每年一万二千元的所得 税“列举扣除额”。 政务委员吴丰山昨天主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条例”草案的审查,在财政部、经济部热烈攻防下,通过经济部与文建会所提租税优惠条文。 未来草案经行政院院会通过后,将送立法院三读,才能确定实施日程
选举人名册确定后,户政机关应填造选举人人数统计表,送由乡(镇、市、区)公所转报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依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五款规定于投票日三日前,公告选举人人数。 在工作地投票之选举人人数,由工作地之户政机关并入工作地之选举人人数内计算,户籍地之户政机关不予计算。 户政机关应依据确定之选举人名册填造投票通知单,送由乡(镇、市、区)公所于投票日二日前分送选举区内各户
立法院第8届第8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8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11月16日(星期一)、18日(星期三) 一、并案审查委员吕学樟等24人及委员邱文彦等17人拟具“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审查委员李贵敏等21人拟具“公务人员保障法第七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三、审查谢评全君等48件**案
行政院长陈建仁16日在行政院会听取财政部“全民共享经济成果普发现金规划方案”报告后表示,全民普发现金6千元备受国人高度期待,政府已规划采取多元、分流领取的方式,让民众方便领取,俟疫后特别预算案通过后,将以最快速度进行现金发放。陈建仁请数位部后续持续监测、确保发放系统平台的稳定性;另请交通部、金管会有效掌握自动提款机(ATM)及邮局的领现情形,协助民众顺利完成领取;财政部、内政部、法务部也要加强宣导,共同防制有心人士借机诈骗。 陈建仁指出,为加速疫后复苏,维系经济成长动能,并将经济成长果实与全民分享,行政院已在今(2023)年2月23日将“疫后强化经济与社会韧性及全民共享经济成果特别预算案”送请立法院审议,特别感谢立法院游锡堃院长将在今日下午就此案召集朝野协商,希望立法院朝野党团能够取得共识,加速通过疫后特别预算,让全民获得政府的温暖照顾
劳动部指出,原本持临时工厂登记有聘雇移工的雇主,应于109年6月2日(含)前依特定工厂登记办法向地方政府申请特定工厂登记或取得特定工厂登记,才可继续聘雇移工,自109年6月3日起,劳动部将于汇整各地方政府资料后,对于未取得特定工厂登记或未向地方政府申请特定工厂登记的雇主,立即办理废止聘雇许可作业,同时不再受理申请。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跨国劳动力事务中心主任陈昌邦表示,日前已发文通知5.2千多家持临时工厂登记仍有聘雇移工的制造业雇主,应依规定取得或申请特定工厂登记,截至4月底,其中尚有2868家还未提出申请,因应工厂管理辅导法规定,持有临时工厂登记者,由于登记效期将在6月2日截止,雇主必须在此以前转申请或取得特定工厂登记,否则将失去聘雇移工的雇主资格,劳动部将废止聘雇许可,协助移工转换雇主。 劳动部说明,为有效管理未登记及低污染之工厂,立法院业于108年6月27日三读通过工厂管理辅导法自109年3月20日施行,规范低污染的未登记工厂及临时工厂登记业者,应于111年3月19日前申请特定工厂登记
劳动部指出,原本持临时工厂登记有聘雇移工的雇主,应于109年6月2日(含)前依特定工厂登记办法向地方政府申请特定工厂登记或取得特定工厂登记,才可继续聘雇移工,自109年6月3日起,劳动部将于汇整各地方政府资料后,对于未取得特定工厂登记或未向地方政府申请特定工厂登记的雇主,立即办理废止聘雇许可作业,同时不再受理申请。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跨国劳动力事务中心主任陈昌邦表示,日前已发文通知5.2千多家持临时工厂登记仍有聘雇移工的制造业雇主,应依规定取得或申请特定工厂登记,截至4月底,其中尚有2868家还未提出申请,因应工厂管理辅导法规定,持有临时工厂登记者,由于登记效期将在6月2日截止,雇主必须在此以前转申请或取得特定工厂登记,否则将失去聘雇移工的雇主资格,劳动部将废止聘雇许可,协助移工转换雇主。 劳动部说明,为有效管理未登记及低污染之工厂,立法院业于108年6月27日三读通过工厂管理辅导法自109年3月20日施行,规范低污染的未登记工厂及临时工厂登记业者,应于111年3月19日前申请特定工厂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