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关于劳保年金化的问题,劳委会主委王如玄今(五)日到立法院卫生环境及劳工委员会备询,王如玄在面对国民党立委侯彩凤的质询时,保证在自己担任劳委会主委期间,不会再调涨劳保费率,“不然我下台!” 侯彩凤一早到立法院卫生环境及劳工委员会质询时,即对于今天各大报报导国民党党政协调平台对劳保年金化的协商结果表示不满。侯彩凤说,许多人都向她反映,立法院都还没审查,怎么国民党就先做决定了? 此外,侯彩凤也很担心劳委会提出生育给付以及劳保年金化后,二十年之后,劳保会不会倒?会不会借由调涨劳保费用,把劳工当作提款机?王如玄说:“我跟委员保证,至少在我担任劳委会主委期间,我可以保证劳保费不涨,不然我下台!” 此话一出,台下立委一阵骚动,有人质疑“十九年后的问题你能保证吗?”侯彩凤也讽刺地说,“那时候你(王如玄)已经当总统了吧?” 随后王如玄发现自己话似乎说得太快,赶紧补充表示,她的意思是劳工保险条例这个法案通过以后,她不会再提其他法案来调涨劳保保费。
财政部表示,为节能减碳、提供民众购买电动车之诱因及鼓励电动车辆产业发展,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3第2项规定完全以电能为动力之电动车辆免征货物税 年限,业经行政院于本(103)年1月21日发布行政命令,决定延长减免年限,自本(103)年1月28日起至106年1月27日止,为期3年。 财政部指出,鉴于智慧电动车产业为我国四大新兴智能产业及六大新兴产业中绿色能源产业重要之ㄧ环,该部为配合行政院“智慧电动车发展策略与行动方 案”,爰增订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3,经立法院三通过及 总统公布,定自100年1月28日起,免征完全以电能为动力之电动车辆应征之货物税,并授权行政院得视实际推展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减免年限。前开规定免税年 限将于本年1月27日届满,经考量我国电动车产业目前尚处萌芽阶段,有继续推动示范运行及税赋减免之必要,俾助相关产业发展,爰依前开条例第12条之3第 3项规定,报请行政院裁示延长免税年限,行政院并于103年1月21日核定延长免征完全以电能为动力之电动车辆之货物税3年
营建署历年无障碍督导报告(公共建筑物/人行环境) 各部会立法院专题/案报告(无障碍相关) 106年2月15日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发布“网站无障碍规范2.0版” 为办理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之二第二项规定授权订定权订定之“各级政府机关(构)及学校网站无障碍化检测与认证标章核发办法”,需订定网站无障碍规范。本会参照万维网协会(W3C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的网站无障碍组织(WAI Web Accessibility Initiative)订定的网页内容无障碍指引 (WCAG 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前已订定“网站无障碍规范”(1.0 版),兹以 WAI 业对 WCAG 修订新版,以及先进国家在制定网站无障碍相关政策和推广策略的做法、国内近年来在身心障碍者保护政策、无障碍空间的推动、视觉障碍者在无障碍网络相关措施的努力等经验,爰订定“网站无障碍规范 2.0 版”,俾与时俱进作为本会网站无障碍检测、稽核及认证标章之依据。其订定要点说明如下: 三、网站无障碍设计准则与程序(第三点)
🏀第二届发光杯篮球赛来了🔥11/18 树林高中见!最酷炫的发光杯篮球赛回来了! 今天我跟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的委员们一起到大台北地区的三所实验学校考察,实际到教学现场了解第一线教育人员的想法。 我一向认为,实验教育之于教育体系就好像公司的研发部门,政府应该要给予大力支持,才能让我们给孩子们的教育创新出源源不绝的的可能性!因此我在上个会期提出实验教育三法的修正案,希望能让这个领域更稳健前进。而今天现场老师跟校长们也向我们提到,对于实验教育,包含场地的硬件改善、更稳定的政府资源支持,以及教师们的职涯保障等等,都需要更多的关注,而这也都是未来修法过程中的相当珍贵的意见!我们一起加油!
为达到2025“非核家园”,蔡政府将能源配比目标调整为核电归零,燃气五成、燃煤三成及绿能二成。经济部长王美花昨(17)日于立法院坦言,若“三接”未如期兴建,“五、三、二”配比将无法落实,势必调高燃煤占比。此话等同证实,三接不过,蔡政府能源转型无法达成
Abstract: 台湾地区退休制度始于民国73年劳动基准法之规定,并于民国75年开始由业主提缴退休金,至今已有16年以上历史,而因应现今潮流的趋势,立法院在2004年6月底通过劳工退休金条例之后,今 (2005) 年7月将实施劳退新制,劳工未来的退休金将改成个人“便携式”账户制度。企业主将会面临以下列几点问题:公司成本的变化及员工流动率将可能会上升。本论文对企业及员工面临新旧制变革之际提出探讨及因应之道,并以A个案公司现有制度为例提出讨论及建言
立法院第9届第7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22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一、并案审查(一)行政院函请审议“律师法修正草案”、(二)委员郑宝清等20人拟具“律师法第十一条及第二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顾立雄等30人拟具“律师法修正草案”、(四)委员周春米等30人拟具“律师法修正草案”、(五)委员许毓仁等18人拟具“律师法增订第三十九条之一条文草案”、(六)委员许毓仁等18人拟具“律师法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七)委员许毓仁等18人拟具“律师法第三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八)委员曾铭宗等16人拟具“律师法第十一条及第二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九)委员尤美女等19人拟具“律师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十)委员杨镇浯等16人拟具“律师法第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十一)委员颜宽恒等16人拟具“律师法第七条条文修正草案”、(十二)委员许淑华等16人拟具“律师法第二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及(十三)委员许淑华等16人拟具“律师法第三条条文修正草案”案【第(一)案如经院会复议,则不予审查】。 (5月15日及16日为两天一次会))
资深媒体人黄光芹稍早在脸书发文表示,国民党不分区叶毓兰坦承,日前国民党占领立院时,在议场大门上出现的铁钉,是不分区立委林文瑞钉的。 ▲民进党立委罗美玲也在脸书上PO出照片,议场门口赫然出现危险的尖锐大铁钉。(图/翻摄立委罗美玲脸书) 日前国民党籍立委为立院召开临时会及监院人事案发动抗争,占领立法院议场,并用铁钉封门
一、查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4条规定:“专任教育人员,除法令 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外兼课或兼职。”次查111年1月19日修 正公布之国民体育法第22条第3项规定:“曾任国家代表队 之运动选手,若具公务员身份,得经其任职机关(构)同意 后接受商业代言,不受公务员服务法有关经营商业及兼职规 定之限制;其商业代言之范围、限制、程序等相关事项之办 法,由各该主管机关定之。”又立法院第10届第4会期第15 次会议审查国民体育法第22条时通过1项附带决议,教育部 应修正曾任国家代表队之公立学校教师有关商业代言或兼职 之限制规定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14日上午由国民党召委张庆忠排定举办“两岸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法制化”公听会。但上周五已经提出复议的民进党团主张这场公听会的召开不符程序,国民党召委张庆忠根本不能排相关的审议,国民党立委则坚持院会已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立即交付委员会,依法当然可排公听会,“没有程序上的问题”,在朝野立委依旧各持己见下,主席张庆忠待各登记委员发言完毕后,只得宣布散会。 国民党团书记长王廷升随后举行记者会表示,根据朝野协商结论,此案由院会“立即”交付内政委员会并案审查,依前例不须经复议期,召开公听会合理、正当、符合社会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