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当然,在一些现代企业或外资企业中,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高工资、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权等,这些收入都属于工资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买卖股票和债券,投资于公司、企业经营,还有不少人依靠自己的资本或筹资兴办公司、企业,这些人成为大量资本的拥有者,经营收益丰厚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民建江岸四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民建江岸区委班子的委托和有力指导下,组织开展防疫物资爱心捐赠活动,用爱心聚人心,用行动显大爱,凝心聚力、齐心协力,形成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12月12日上午,在四支部广大会员以及其他热心人士的帮助下,支部将价值6000余元的N94口罩、新冠肺炎检测试剂盒赠与一直战斗在一线的不动产登记窗口,用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捐赠过程中,四支部主委罗涛多次叮嘱工作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女方用男方家婚前给的钱在婚后所购首饰属于离婚财产吗? 最近,本律师在昌平区法院代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在法庭上为了女方用男方父母在婚前给的彩礼钱所购买的贵重首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争执不下。情况大致是:孙女士(化名,原告)与俞先生(化名,被告)于2013年5月登记结婚
张贴者:2013年8月28日 下午8:58高雄市联合记账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9月13日 上午7:55 ] 特种货物及劳务税(奢侈税)免罚门槛放宽即日生效。财政部表示,短漏报奢侈税额未达5万元,即日起不再处罚。此项放宽处罚规定,亦适用于已查获漏税,但未裁罚确定的案件
建峰化工建峰化工”2001年9月4日,公司证券简称由”建峰化工”更改为”峰瑞新材料”,公司证券代码:603486。 公司总股本4.2亿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亿股。 本次权益变动系中国华融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中国华融的股票,其价格根据司法拍卖价格减去权利溢价折价后的价格,受让、继承、赠与股份减少后的每股发行价格低于其市场价格的差额进行股份支付,以及中国华融对中国华融所支付的款项作为对价
本馆为开发、保存艺术教育资料,将艺术教育相关资料编印出版,以丰富多元、简明易懂之文字、影像、声音、多媒体等方式呈现,以建立“学习社会”的艺文泉源与动力,类别有美育双月刊、艺术教育丛书,展览专辑、光碟片等。 一年出版六期,以大众通俗为定位,规划两大主轴:(一)“焦点话题”:剖析值得探讨之艺术主题;(二)“专栏市集”:重于导赏与评论之塑造;另,穿插各类单元,展现一兼容并蓄的美感视野。 一年出版两期,属学术研究性质,采中英对照
【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财政部国税局表示,有继承人洽询自己已缴清应继分之遗产税,其他纳税义务人倘未缴纳应继分之遗产税,其可否免负缴纳责任、免移送强制执行? 该局说明,依民法第1151条规定:“继承人有数人时,在分割遗产前,各继承人对于遗产全部为公同共有。”,又民法第273条第2项规定:“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在遗产税未全数缴清前,遗产系由继承人公同共有,各继承人就遗产税应负连带债务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本条是关于国家鼓励向义务教育捐赠和鼓励设立义务教育基金的规定。 本条包含了两层意思: 捐赠是一项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公益活动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幺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民赠与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民赠与合同1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赠与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赠与物的状况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_____ (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_____的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甲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签字:_____盖章:_____ 乙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