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
@微博管理员 消息,近日,关于用户@L-N-X-wisteria “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一事备受关注,微博接到大量用户投诉。站方对此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和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 经核查,此前用户@刘鑫6_6 因存在通过私信、点赞等形式消费并攻击被害人家属的行为,站方已依据《微博投诉操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对账号@刘鑫6_6 予以关闭。因用户@L-N-X-wisteria 为@刘鑫6_6 转世账号,站方即日起对@L-N-X-wisteria 予以永久禁言的处置,同时也欢迎广大用户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法律新闻很能吸引大众的眼球,因而现在是媒体报道的热门,媒体最终是为了伸张正义还是追逐利益我无法判定,但我觉得媒体报道法律新闻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是要保护当事人。这一点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被害人还是办案人员,都要一视同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9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2次会议、2013年10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8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抢夺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刑事法律】持棍殴打头部,究竟为伤害还是杀人未遂? 李姓男子因工作问题经常与洪姓女课长发生争执,在离职前的尾牙宴上向同事放话“过年后有好戏可看”,之后持铁棍埋伏在洪女回家路上,并将对方打到头破血流,检察官将李男依杀人未遂罪起诉,是什么原因呢? 刑法第271条规定:“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项之未遂罚金。”;刑法第277条规定:“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为鼓励特定对象者参加技术士技能检定,及配合新南向政策推动,劳动部自107年1月1日起,放寛特定对象参加技术士技能检定补助资格,凡与我国设有户籍之国民结婚且获准居留之外国人或大陆地区人民,符合补助技能检定费用之特定对象资格者,于参加技能检定时,得依规定申请经费补助。 劳动部表示,目前参加技能检定受补助对象,包含独力负担家计者、中高龄失业者、身心障碍者、原住民、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更生受保护人、长期失业者、二度就业妇女、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他经劳动部指定者等10类型,凡符合该要点所定定对象者,于报名参加技能检定时,均得依规定提出经费补助之申请。经统计,近二年补助人次均超过4万余人次,补助金额约8千万元,协助国人取得就业所需之技术士证具有实质成效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 (二)属于本院管辖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因为犯罪形成造成物质财产损失的被害人或者近亲属,在立案前没有就相关的赔偿事宜达成和解的,是有权在立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那么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想要提起上诉该怎么办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告知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裁定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其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深夜的归途本是轻松的,但对106年9月11日深夜在冈山交流道发生阿罗哈客运国道车祸案的6名死者遗属来说,那天却是惊恐难忘的哀伤日。 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桥头分会于接获桥头地检署通知后,立即于12日上午至市立殡仪馆陪同家属度过这混乱又哀伤的时刻,透过专任人员解说协会服务及刑事流程,安定家属茫然的思绪。 为让家属安心处理被害人后事,本分会于6名被害人后事告一段落后,于106年9月28日举办“一路相伴法律协助专案说明会”
我是被逼迫承认犯罪的,该怎么解决呢? 被告人被迫承认犯罪了怎么办?怎么证明自己是被迫认罪的呢? 大家好,欢迎来到告捷网!被告人被迫承认犯罪了怎么办? 在实践告捷网代理的案件中,经常有被害人焦急的向律师表示:“我是被逼迫承认犯罪了”。这个时候该怎么解决呢? 实际上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是应当予以排除的。也就是说,如果是以非法方法;比如说刑讯逼供、动恶威胁等方式,迫使被告人不自愿的认罪,被告人认罪的供述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根据8月28日由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出具的《说明》显示:经查询,王志斌在该局共有5户登记纳税人,自开业至今累计纳税17112.37元;9月14日,朝阳市社会保险局龙城分局出具《证明》:朝阳惠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志斌)未在该局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9月14日,龙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出具《证明》:经查询,朝阳惠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无参保信息。 被害人因不服判决向检方申请抗诉,8月17日,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抗诉请求答复书,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运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2019年10月22日,朝阳市公安局向阳分局拟对王志斌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因其为双塔区人大代表,而向双塔区人大常委会去函询请示能否对王志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