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
国土资源部近日透露,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建部及国土部已经开始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为即将开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法制保障。针对个人不动产信息后期查询的权限及范围等问题正处于研讨中。 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随后公布的方案任务分工中进一步明确要求,由国土部、住建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4年6月底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棚户区改造是国务院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2014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并出台《北京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有关用地意见》(京政发【2014】18号),明确指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和发展工程。”同时指出,“对纳入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国有土地,规划含有回迁商品住房的,可将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及拟改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在土地市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人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 首先,划拨土地使用者需要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划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土地使用者亦应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所要抵押的划拨土地进行地价评估,并由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地价评估结果
【概要描述】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镇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竣工规划核实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12月25日发布)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引用具体法律条款,且在诉讼中不能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应当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适用法律错误。 原告宣懿成等18人系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卫宁巷1号(原14号)衢州府山中学教工宿舍楼的住户。2002年12月9日,衢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第三人建设银行衢州分行(以下简称衢州分行)的报告,经审查同意衢州分行在原有的营业综合大楼东南侧扩建营业用房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剑阁县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285号)批准,需征收剑阁县普安镇光荣社区集体土地9.6603公顷,国有土地0.0524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批准时间:2022年3月8日。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以及原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执行广元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函》(广国土资函〔2014〕32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瑞丽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于2021年3月31日暂停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公告,现恢复公告如下: 2021一1号、2021一10宗地 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下午15时00分。5月1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021一1号: 5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现将继续执行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整体改制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 二、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涉嫌受贿、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对宋守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8年9月13日上午九点半,在鹤山市国土资源局4楼会议室召开了鹤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项目成果(以下简称“鹤山市2018年基准地价”)听证会,进行广泛意见征询。与会听证代表来自政府部门、土地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房地产类企业,广东中地企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参加本次听证会议。 会上,我企业对项目工作过程、项目成果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听证代表听取并审阅了鹤山市2018年基准地价项目的听证材料和相关成果,就该项目成果内容和应用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我企业代表认真听取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做了详细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