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
为推动集团公司“三项制度改革”落地,增强公司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相关制度完善,资源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开展了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民律师主讲,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中,李民律师主要围绕劳动法、劳动合同、薪酬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述。同时,李民律师还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风险源、风险点进行了交流,对会上提出的“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调整、薪酬浮动”等问题进行了适用法律条款的解读,并配以案例剖析
刘春泉,男,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有外企工作经历,2010年参与创办泛洋律师事务所。自1999年起致力于研究网络电子商务及知识产权,亦熟悉民航、企业日常法律顾问、外商投资等法律事务。 立法及学术研究: 中欧信息社会合作项目中方法律专家,参与《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等电子商务法律政策研究项目,曾参与多项立法起草小组或者参与发表意见
近期,在涉外诉讼、仲裁、海事海商方面经验丰富的牛磊律师及李晨飚律师加入中伦上海办公室成为合伙人。他们的加入将进一步推动中伦上述业务领域的快速发展。 牛磊律师还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员和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在近百起国内及涉外案件中被指定为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和独任仲裁员,有着丰富的仲裁经验
1.大力宣传普及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专技人员、技术工人、参保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法治在线、报刊网络传媒、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 2.强化人社法治文化建设,结合甬上乐业、社保惠民、我才甬现、工伤预防等重要活动,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健全双普基地、行政服务大厅、技师学院法制教育基地、局网站、宁波人社周周说、人社APP等法治阵地建设。 3.提高法治队伍素质,深入开展系统内执法队伍持证上岗,监察员、仲裁员及窗口经办队伍的集训研讨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调解仲裁的能力,预防和化解各类劳资纠纷、人事纠纷和行政争议
优秀仲裁员风采展示(续一) 刘秀峰律师,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 。擅长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公司股权等法律服务。兼任威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山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威海市人大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环翠区政协委员,威海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山东大学硕士生导师
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仲裁具有以下优点: 在仲裁中,当事人享有选定仲裁员、仲裁地、仲裁语言以及适用法律的自由。当事人还可以就开庭审理、证据的提交和意见的陈述等事项达成协议,设计符合自己特殊需要的仲裁程序。在当事人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则由仲裁庭决定
民建江北区区委委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统筹城乡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侨青会理事。 金融担保事务、金融贷款批量催收企业法人治理、公司债权债务清理与处置、公司常年服务、房地产开发全程服务、房地产投融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路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中冶置业重庆华青有限公司、重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重庆巫山兴营煤矿集团、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大溪码头装卸有限公司、重庆红岩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蒋新苗,男,1964年10月出生,湖南东安人。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博士后,法学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湖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瑞士联邦司法部比较法研究所和德国科隆大学高级访问教授
为提升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全市土地承包仲裁工作规范开展,11月23日我市召开2022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视频培训会议,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县级仲裁委聘请的仲裁员等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省农业农村厅业务专家结合典型案件,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2022年“平安辽宁”建设考核评价细则》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市农业农村局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市高度重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年初完成换届工作,成立了由郑滨副市长任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政宇任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的沈阳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仲裁是民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渠道。仲裁以“一裁终局”的高效性、“专家断案”的专业性及仲裁程序的灵活性等优势,逐渐赢得广大民商事主体的认同,日益成为高端商事纠纷解决的首选方式。 仲裁员作为仲裁案件的审理者,是其制度性优势发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