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表
江苏省肿瘤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方案公告(二) 江苏省肿瘤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2019年3月13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现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面试前资格复审等程序,现将第二批考核方案公告如下: 1、实践能力考核、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 2、面试地点:门诊六楼大会议室。 (2)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及成绩单原件;非应届毕业生人员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岗位表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请携带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开具); 2、迟到、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应聘者面试资格
为加强体教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结合青浦区体教结合工作发展需要,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招聘5名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一。 2、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相应学位
本会自1993年起,为奖励45岁以上对从事管理教育、推广管理技术、从事管理工作有创意及具有绩效者,于管理奖章之外,增设“李国鼎管理奖章”,以奖励对从事管理教育、管理科学技术有卓越贡献之社会贤达之人士。 1. 从事管理教育具有创意,实行有绩效者。 2. 推广管理技术有创意,具有绩效者
武汉车谷江大女足、江苏无锡女足、北京女足、上海农商银行女足、山东体彩女足、长春大众卓越女足、广东女足、四川女足、陕西女足、河南中原女足、浙江杭州女足、永川茶山竹海女足。 (二)各参赛单位须严格按照规程相关规定,参赛队和运动员须符合参赛资格和报名要求,并认真填报比赛报名表(附件2),于2月28日前盖章扫描后与电子版报名表一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与此同时,各参赛单位须按要求在3月1日前在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完成线上报名工作
根据《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评选工作的需要,请各地方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向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办公室推荐10名以内评审委员候选人,将从中产生评审委员。评审委员候选人条件要求如下: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道德情操。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造诣,在本人所属研究领域具有创新能力
院内各部门: 现将《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内江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院)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准备工作,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评选程序: 1.各系(部、院)根据文件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推荐表报送人事处汇总。请于10月13日(周二)上午12:00前,将《内江市学科带头人推荐表》报送人事处(一式两份),电子版同发OA邮箱
现将郑东新区文明办《半岛体育组织开展2022年郑东新区文明市民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郑东文明办 〔202 2〕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要重点推选基层在一线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个人,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评选。要精心筛选,确保质量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一线工作。 2、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根据学院建设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工作人员结构,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重点专业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1945年,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团干部队伍建设,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团省委决定选拔第十批基层团干部到团省委机关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范围:从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各高等学校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的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 2、条件:推荐人选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原则上是中共党员,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历、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