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异议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我校免试录取条件调整如下: 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经本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我校所有专业招收免试中职生。 1.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自主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2.在我校招生网下载《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自主招生免试申请表》,将申请表和技能证书电子版发到我校招生办邮箱492987240@qq.com,邮箱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申请免试专业名称
根据《天山区关于建立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实施方案》,天山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本文摘要:房租民(资料图)被告人陈祖明(别称:房祖名)容留他人酗酒案今天上午在北京东城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公诉人指控被告人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内容拔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不应以容留他人酗酒罪追究责任刑事责任。陈祖明回应无异议,并强迫无罪
11月1日,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发文,通报第二届“寻找最美河湖卫士”主题实践活动结果。 为深入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三家单位于2022年6月联合开展了第二届“寻找最美河湖卫士”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国乡村级河湖长、巡(护)河员、“民间河湖长”和河湖管理保护志愿者中寻找百名最美河湖卫士,增强全社会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通过推荐提名、投票遴选等环节,并经公示无异议,活动从各地推荐提名的300多名人选中,寻找到百名最美河湖卫士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苏州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第二学士学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8月4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映
尊敬的投资者: 自2023年3月24日起,华夏理财龙盈固定收益类尊享29号三个月定开理财产品(产品代码:208212402902)将进入下一封闭期。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运作情况,我司拟将下一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2.90%(年化),测算依据详见更新后的产品说明书。产品扣除各项费用后,当期实现的年化收益率超过2.90%的部分,50%作为管理人的超额管理费
为支持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教育和谐发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100万元人民币,设立“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国泰基金红蜡烛项目”专项基金,用于资助部分地区从事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500名在岗贫困教师,其中: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120名、甘肃省陇南市120名、河北省唐山市100名、山东省临沂市160名,每人资助2000元,由这四个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确定受资助教师的学校及名额。 申请资助的教师应按要求填写《“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国泰基金红蜡烛项目”申请表一(附件一)》、《“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国泰基金红蜡烛项目”申请表二(附件二)》和《本人承诺书》(附件三),三个附件均可在基金会网站[URL]下载。 申请资助教师必须使用真实身份,由所在学校领导班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管理科学奖”是依据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证字第0147号),是管理科学方面唯一保留并广泛认可的奖项。 管理科学奖用以奖励对中国管理科学理论创新、管理实践及管理科学推广普及工作中做出突出成就的个人和机构。管理科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根据铜耀政办发〔2016〕43号《关于印发耀州区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和耀州区商品房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铜耀政办函〔2020〕7号《关于调整耀州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结合“十二五”保障性住房轮候计划,现已经个人申请,社区/村委会初审,街道办事处/镇复审,区保障中心审核。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符合分配资格的家庭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满后,对资格无异议的家庭进行分配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55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相关政策,规范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37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55号)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