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
2018年1-6月的工人工资,会计报错了,本来以只报一个月的,会计报了6个月,可以从新报吗?只报一个月的。现在有这个工人投诉到税务,说未在公司任职过,因为是建筑行业,是工头提供的身份证号,现在根本找不到人。所以能改一下去年1-6月工资从新报吗? 2. 某人为了五年后能从银行去取出100000 元 在年利率2%的情况下 当前应存入多少 fvif2%,5=1.1041,PVIF2%,5=0.9057 5. 我在微信交社保和医保,账单信息异常,联系交费单位是什么情况? 6. 某企业2017年7月被盗,丢失固定资产一台,该固定资产原值120万元,已提折旧12万元,经过调查,该损 某企业2017年7月被盗,丢失固定资产一台,该固定资产原值120万元,已提折旧12万元,经过调查,该损失属于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保险公司赔偿金为20万元
一、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为此发布本公告。 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防伪措施有哪些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公布了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在此基础上,此次取消了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
公司进货或者支付费用的时候,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就可以抵扣增值税。 解析:取得专票不一定允许抵扣,例如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取得“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企业组织员工旅游(集体福利)收到酒店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认证相符也不得抵扣;此外,企业用于个人消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 相关政策: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发票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判断题]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财政部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财政部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 [单选] 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监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哪些企业能申请“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怎么退的? 哪些企业能申请“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怎么退的?新办企业能申请出口退税吗?能!申请“出口退税”和企业成立年限无关,但若为已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核算制度需健全,且无重大税务违法案件记录。 财务核算制度健全?这不是“一般纳税人”的要求吗? 是的,一般来说,外贸企业要申请出口退税,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而且,你出口商品的非国家管制类或者包含出口数量配额的商品
未支付货款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复制链接] 问:我公司最近购进了一批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尚未支付。请问,是否必须付款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答: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必须付款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15号)第二条有过相关规定,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税发〔1995〕15号文件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1号) 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抵债不动产的作价,应当取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债不动产时,抵债不动产作价的部分不得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单位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但实际上集资款被个人占有的,应当认定为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由此可见,以单位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但实际上集资款被个人占有的,应当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融资和虚假股票交易为手段,募集并骗取他人资金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集资诈骗罪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