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款
法院表示,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起,被告人徐勤先后设立中晋财务公司、中晋基金公司、中晋资产公司及被告单位国太集团,并由国太集团统一安排下属各公司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运营、人事和行政。为谋取非法利益,徐勤等10名被告人明知国太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无盈利能力,仍假借私募股权基金等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各种虚假宣传,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共同实施集资诈骗行为。截至2016年4月5日案发,国太集团非法集资共计400亿余元(人民币,下同),绝大多数集资款被国太集团消耗、挥霍于还本付息、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购买豪车、豪华旅游、广告宣传等,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48亿余元,涉及1.2万余名集资参与人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诈骗手段,有时这个诈骗手段是我们不知道的,那么非法集资被抓住了是否需要冻结财产,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文导读:据《新京报》报道,去年年底山东省政府决定15条还贷公路到期后继续收费,称2013年山东省内政府还贷公路亏138亿元。财报显示,去年前三季度山东高速营业收入52.6亿元,净利润17.2亿元。其10年累计净利润137.05亿元,被称A股市收费公路王
非法集资行为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侵犯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增强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帮助老年消费者更好地守护资金安全、避开非法集资陷阱,今天,浙小金主要围绕养老领域讲一讲非法集资问题! 2012年底至2018年4月,曹某铭设立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以下简称“爱晚系”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向有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公众尤其是老年人非法集资。“爱晚系”公司采取免费发放鸡蛋、米、油等生活用品;组织参观、试住养老社区;邀请影视明星广告代言等诱使养老群体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并许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8%-36%的高额回报
1、近期在网上看到有个别私募基金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查处,请问非法集资主要特征是什么? 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借用私募基金、P2P、众筹等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强,危害性大。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采用公开宣传、推介方式,违规向社会(尤其是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了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 非法集资行为主体借助热点,选择不同载体,借助各种外衣,其本质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集资行为
****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最新****罪既遂标准是怎样的呢? ****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本罪名为“强迫职工劳动罪”
****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所确立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其双方地位平等
****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所确立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其双方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