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款
以单位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但实际上集资款被个人占有的,应当认定为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由此可见,以单位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但实际上集资款被个人占有的,应当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融资和虚假股票交易为手段,募集并骗取他人资金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集资诈骗罪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最新****罪既遂标准是怎样的呢? ****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本罪名为“强迫职工劳动罪”
****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所确立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其双方地位平等
近年来,一些非法机构及个人假借挂牌交易、原始股交易、私募股权投资等名义,通过网站、论坛、QQ、微信、直播等网络平台开展宣传,向不特定人民群众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承诺还本付息或高额收益回报,利诱投资者投入资金,给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 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多样,其主要特征如下: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采用公开宣传、推介方式,违规向社会(尤其是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了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 深圳证监局提醒您:防范非法集资骗局,坚持理性投资
****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所确立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其双方地位平等
公款的挪用是归属于违反规定的个人行为的,一般挪用公款罪在三个月以内还款的便是不构罪的,可是如果是没还款的便是很有可能会被判相对的有期徒刑或是拘留的。下边就要徐州律师事务所为大家分析一下财务出纳挪用公款量刑标准。 财务出纳挪用公款量刑标准: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下列有期徒刑或是拘留;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之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