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
专利对不少单位评职称来说是一项重要的考核标准。但我们通过对我国专利的了解明白,专利不止一种,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但却不知道其中哪一种专利可以被评审单位认可
发明涉及为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技术方案。方法没有固定形状的发明或产品只能是申请发明专利,不能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授予发明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原有科技,在登记之前,任何机构和自身都没有向人民政府专利权政府部门就专利申请文档或者登记之后发布的专利权文档记述的同一发明者或者实用新型提交登记
科技日报北京8月19日电 (记者操秀英)针对近日网上关于陈微院士团队国产新冠疫苗专利获批的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有关“军科院军事医学研究院陈薇院士团队及康希诺生物联合申报的新冠疫苗专利申请已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况属实。该发明专利申请享有优先审查政策。 知识产权局称,经核,该疫苗专利申请发明名称为“一种以人复制缺陷腺病毒为载体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该专利申请号为202010193587.8,申请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发明人为陈薇等,申请日为2020年3月18日,经提交优先审查请求后,知识产权局于8月11日发出专利授权通知书,待申请人依法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后,知识产权局将公告授权该专利
2020北京网络安全大会,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荷兰,以色列,日本,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11个国家以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政要,学者,行业领袖和技术专家,将围绕当前和未来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国际合作,资本创投,前沿技术,新场景应用和人才培养等议题进行研讨2020北京网络安全大会(BCS2020)8月7日在云开幕,中国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作为受邀单位参与。呈现6场高峰会议,33场分论坛,18档100多个特色栏目和活动,打造10×24小时直播的网络安全思想盛宴。同时,大会将设立3D云展馆,推出网络安全交易博览会
近日,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喜讯连连,在国内斩获多项荣誉。 记者从刚刚结束的2017中国产业互联与数字经济大会上获悉,由横店东磁申报的《基于物联网的磁性材料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入选工信部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司2017年度中国产业互联网集成服务优秀解决方案。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及《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加快推动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发展,务实推进云服务在各产业领域创新应用,工信部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司发函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产业互联网集成服务解决方案,累计共收集解决方案213个,涉及生产制造业、IT、金融、交通、物联网、云服务、医疗、教育、电商、平台、大数据、能源、新能源等行业
依本法规定检送之模型、样品或书证,经专利专责机关通知限期领回者,申请人届期未领回时,专利专责机关得径行处理。 依本法及本细则所为之申请,其申请书、说明书、申请专利范围、摘要及图式,应使用本法修正施行后之书表格式。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申请书外,其说明书、图式或图说,得使用本法修正施行前之书表格式: 一、本法修正施行后三个月内提出之发明或新型专利申请案
1、根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技术中心内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2、统筹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专利申请和成果转化; 3、负责技术中心人才梯队建设及团队管理工作,对下属员工进行培训、业务指导与监督, 并进行绩效考核; 4、负责技术中心的日常管理,对技术中心所需设备和工作环境进行管理,技术中心耗材采 购审批和管理; 5、代表公司出席相关行业高端技术论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 6、负责并组织公司细胞储存技术及应用技术研究项目的确立、研发。参与重大技术决策和 技术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7、了解最新的国内外干细胞产业政策,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制定技术中心的工作目标并推 动贯彻落实; 8、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1、临床医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工程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 以上学历,医学高级职称; 2、5 年以上生物医药行业的工作经验; 3、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人员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导读: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现公告如下: 一、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
“ 有关单位及个人:日前,我局印发了《关于受理2016年东莞市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东知〔2016〕21号),将于8月1日开始受理本年度第二批专利申请 ” 有关单位及个人: 日前,我局印发了《关于受理2016年东莞市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东知〔2016〕21号),将于8月1日开始受理本年度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的申报,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研读通知和申报指南,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除了《关于受理2016年东莞市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东知〔2016〕21号)规定的受理范围之外,如下专利申请资助项目也在本批受理,按照《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东府办〔2013〕10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专利申请日在2013年6月19日及之前的如下国内专利: (1)授权公告日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2)实质审查生效日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以本市地址申请专利,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500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后每件资助3000元(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0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500元),获得授权后每件再资助12000元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下称专利局)通知,为优化办理流程,方便用户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系统将于2016年2月1日全面上线,替代原有的专利费用减缓申请程序。 与原有申请程序相比,无需每件专利申请都提交一份费用减免证明材料,只需在费减备案系统中完成一次备案即可,有效期为一年(当年11月30日(含)前办理备案的,有效期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当年12月1日(含)后办理备案的,有效期截止到次年的12月31日);且申请人也由原来的长沙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到了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相关办理流程等请于2016年2月1日(含)后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官网查看“专利费用减缴备案”板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