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
1、专家评价: 豆腐皮加工技术及其成套设备经过十几年的研究和不断的完善提高,已投入规模生产,并得到了广大豆腐皮机用户的高度评价,此加工技术及成套设备已通国家专利申请,并获得重大科技成果进步奖,得到了社会各界肯定,确认在国内同行中居领先水平。 2、工艺技术成熟先进: 该豆腐皮机加工技术和设备用途广泛,可生产多种原料、多种规格产品。不仅能加工薯类淀粉粉丝,而且还可加工玉米、大米、豌豆、蚕豆、等各种淀粉的粉丝、粉条、扁粉、粉皮
西门子立足中国,面向全球,开放创新。公司致力于创造下一代技术,专注于数字化创新,将多点布局的创新中心网络、全球研发体系以及本地业务需求相结合,开发满足本地及全球客户需求的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为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同时,西门子在中国不遗余力地打造开放的创新生态,携手政府、领先企业、中、小、微和初创企业,以及大学和科研机构,共同发展面向未来的创新,实现多方共赢
2020年11月6日至8日,“中国建材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第十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混凝土外加剂创新共享、高质量发展交流研讨会”在四川成都召开,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派代表团参会。 会上,中岩科技被中国建材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授予“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称号。该称号是对混凝土外加剂企业在创新平台建设、科技获奖、专利申请、标准制修订、参与重大工程建设、产品出口及海外拓展等方面取得出色成绩的认可,旨在表彰行业先进集体、树立行业榜样、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近日,阿里云宣布推出第四代神龙架构,这是飞天云操作系统的新一代虚拟化技术,首次搭载全球唯一的大规模弹性RDMA加速网络,网络延迟整体降低80%以上。据介绍,神龙4.0首次将云计算带进5微秒时延时代。 此外,阿里云发布全新操作系统“龙蜥”并宣布开源,并成立阿里达摩院操作系统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医药领域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形成了《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医药领域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形成了《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就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4月22日前,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审查指南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中药指导意见”)
日前,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脉科技”)IPO首发申请获***批准,公司拟发行普通股3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6亿股,拟登陆上交所,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000776股吧)。 华脉科技创建于1998年,公司位于南京江宁区东山国际企业研发园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光通信网络设备和无线通信网络设备,是国内领先的通信网络物理连接设备制造商,产品主要服务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600050股吧)、中国铁塔以及专网用户,公司先后荣获“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成长型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等荣誉称号。 华脉科技介绍,公司拥有一支高效、稳定的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深厚的专业背景,凭借在光通信行业和无线通信行业多年的研发生产经验,对国际相关领先技术的长期跟踪调研,专利申请数量持续增加,在通信网络物理连接设备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制造流程管理等方面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 华脉科技是国内重要的通信设备制品生产企业之一,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及科技创新能力
刘雷先生具备较高的创新和知识产权政策理论水平及丰富的医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务经验,具有扎实的医药专利申请布局、风险管控及纠纷解决能力,现任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中心执行总监。在药企工作期间,他探索和完善了适合集团化知识产权业务的集中管理模式,全面负责集团专利、技术秘密、商标、版权及域名等实务管理;曾带领团队成功挑战全球药王阿达木单抗原研药企在华重要专利;所在企业先后被评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先后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各1项,地市级专利奖一等奖3项。在进入工业界以前,他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达17年,经历业务协调、综合管理、政策研究等多个岗位,曾任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副处长,多年从事医药、化工等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实审、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审理工作,先后主持或参与数十项宏观政策或审查业务类课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于1993年在深圳设立,是深圳市最早获得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信达于2021年取得专利代理资质,机构代码为44801。 信达曾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深圳市律师协会的“2011-2014年度、2018年-2021年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深圳律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之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申请行为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利申请质量排查工作,且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向各省市发出专利申请相关问题通报,要求各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请人提交的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单位、个人和代理机构进行认真核查。 我司高度重视此次核查,为确保后续专利质量,避免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现对申请人与我司进行专利申请委托时的交底书及其委托手续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1、有实物的可以提供设备照片,并进行功能、工作原理的介绍; 2、如果有设备已经销售出去的,可以提供相关的销售合同等; 3、没有实物的,可以文字描述其工作原理,工作过程,用途,具体说明一下该专利不是简单问题复杂化; 4、没有实物的,如果有3D渲染图也可以,批注演示一下其工作原理、用途等; 5、如果有第三方检测报告(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也可以提供一下; 6、文字描述说清楚为了什么目的,研发了什么,其功能、原理等。 同时,申请人和代理人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非正常申请通知书,也可以按照上述建议进行答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2)143号关于《天津市东郊农牧场诉中国人民解放军3608工厂专利侵权上诉案》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国专利局授予的有效专利权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审查其是否受到侵害。至于 你院京高法(1992)143号关于《天津市东郊农牧场诉中国人民解放军3608工厂专利侵权上诉案》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