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单位及个人:日前,我局印发了《关于受理2016年东莞市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东知〔2016〕21号),将于8月1日开始受理本年度第二批专利申请 ”

有关单位及个人:

日前,我局印发了《关于受理2016年东莞市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东知〔2016〕21号),将于8月1日开始受理本年度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的申报,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研读通知和申报指南,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除了《关于受理2016年东莞市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东知〔2016〕21号)规定的受理范围之外,如下专利申请资助项目也在本批受理,按照《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东府办〔2013〕10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专利申请日在2013年6月19日及之前的如下国内专利:

(1)授权公告日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2)实质审查生效日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以本市地址申请专利,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500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后每件资助3000元(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0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500元),获得授权后每件再资助12000元。

上述专利申请资助项目在本批受理,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填写《东莞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表一)》。有关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审核时间、系统填报要求、注意事项等均按照《关于受理2016年东莞市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东知〔2016〕2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