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区域
为科学编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和《吴忠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拟编制2023年度吴忠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2023年吴忠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主要是具有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及综合性等特点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和专项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2022年12月2日至12月22日。 ?征求意见通过书面或者邮箱的方式进行反馈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等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指南》,现与民政部制定的《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一并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本辖区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 2019年底前,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实行基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公布本行政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机构投资指南,因地制宜细化完善公开事项和有关要求。各设区市民政局要根据要求,收集汇总执行过程中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典型经验及做法等,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工作总结报省民政厅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发出通知,将于2020年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督导。 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央有关文件中对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规定。 通知强调,各地要做好统筹安排,按照国务院关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
记者近日从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河北今年将继续开展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对1024个环保不达标的有证露天矿山实施停产整治、对171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进行全面修复绿化,以进一步改善全省矿山生态环境。 自2016年以来,河北在全省范围开展了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对全省1881个露天矿山进行集中整治,对624处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进行全部修复绿化,恢复生态。去年,河北省委、省政府把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作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理的六大举措和18个专项行动之一,省纪委将其列入“一问责八清理”范围,加强了督导问责力度
《志愿服务条例》已经2017年6月7日国务院第175次常务会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 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 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
)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办法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劳动用工备案(以 人单位按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劳动用工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主体资格、用工行为以及劳动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登记备案的行为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郇秀志 分管综合经济、财经管理、生产安全、应急管理、质量技监、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旅游、综合党委工作。 副镇长 季婷 分管行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社会事业、民生保障、文化体育、食品安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协管社会治理、旅游、妇儿委工作。 1、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支持,高效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走向深入,结合白泉镇实际,编制《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1年)》,并向社会公告。 1、自2021年12月18日起,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教育、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方面103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原行政机关依法管辖,镇政府应及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