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区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省政府令〔2019〕12号)《邢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邢政发〔2020〕2号)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提出重大行政决策建议,请提交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实施时间及相关依据等内容。建议项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邢台市司法局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2022年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国家药监局于9月9日印发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布了《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为落实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市药监局组织对《北京市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2015年版)》进行修订,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形成《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2022年版)》。 二、《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2022年版)》的依据是什么?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产品风险程度等要素确定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7月1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危化预案》)。 《危化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内容包含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附件等八大部分。《危化预案》规定本省涉及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协调
尤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名额216名,至尤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止,实有代表209名。 尤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有7名县人大代表辞职被接受,分别是:城关镇西门社区居委会选区选出的黄元誉,梅仙镇九都社区居委会、机关单位选区选出的肖富河,联合镇联合、湖洋、机关单位选区选出的池善纯,西滨镇科竹、雍口、乐洋村选区选出的陈友荣,溪尾乡埔宁、高山、枣坑村选区选出的吴思蕊,新阳镇坎里村选区选出的林大义,洋中镇后楼村选区选出的林思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黄元誉、肖富河、池善纯、陈友荣、吴思蕊、林大义、林思芳的代表资格终止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1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促进我区矿业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6〕10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旗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遵循本办法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辽宁省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定》作为*步装备制造业法规于2011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部装备制造业法规,标志着辽宁省政府把装备制造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将对加快装备制造业向化发展、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发挥促进作用。 《规定》确定,省、市、县(含县级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协调、指导、服务和综合管理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规定》提出,要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成套装备,节能、环保与资源开发利用装备,新能源汽车等先进交通运输装备,数控机床等智能制造装备,关键基础件、精密仪器仪表和智能控制系统以及满足新兴产业发展的装备,发展符合装备制造业发展要求、满足国民经济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化发展、具备一定技术和产业基础的重点领域的装备制造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定。其中,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定
任命张勇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并决定其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免去陈国俊高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生辞去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顾勇已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