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9号)和《洛阳市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洛政务办〔2022〕7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严肃清理整治在清单之外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实施许可的行为。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将县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要求,确定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办理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同步对应调整河南政务服务网上事项内容,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3月12日,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在环濠河博物馆群国有博物馆中开展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48号)、《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关于开展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文〔2016〕18号)精神、推动《环濠河博物馆群整体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落地见效的具体举措。 《通知》指出,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是依托馆藏文化、文物资源要素进行再创作的产品,包括具有创造性的临展特展、服务公众的社会教育项目和文化创意衍生产品以及具有文化内涵、科技含量、实用价值的数字创意产品等多种形式文化创意产品
4月22日上午,《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17年)》(以下简称《报告》)在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发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相关精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承担以下审批备案职能: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超出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审批;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审批;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业务的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要求,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建设“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文件精神,上海外国语大学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上海外国语大学翻译专业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翻译专业依托英语学科作为全国重点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的雄厚师资力量和学术资源,拥有阶梯层次分明、方向门类齐全的课程培养体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协调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7﹞96号)有关规定,现印发《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开展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现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各省级政府加强对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考核指标及分值见“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6号)精神,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根据“合肥工业大学能力导向的一体化教学体系”,学校决定在校内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基地,特制订《合肥工业大学校内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校内创新创业基地是部分学院(部)或教学单位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建设的一批具有创新创业性质的实习基地、素质教育基地、创客空间或创新创业俱乐部等。 申报单位必须完成学校、学院(部)规定的教学任务,明确建设创新创业基地的目的和任务,了解国内外同一类型创新创业基地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已具备一定的条件(场地、实验设备、指导教师、教学文件等)及工作基础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湖南省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凡在湖南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丹东市、沈阳市铁西区、辽阳市白塔区、锦州市凌河区)、广东省(中山市)、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四川(成都市、达州市)、甘肃(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的户籍居民,无需回户籍所在地,可向我省实际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窗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同时,在上述省、直辖市、自治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湖南户籍人口,无需回户籍所在地,可向实际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窗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中“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和“完善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规范和指导注册会计师开展实务工作,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动态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审计》等两项审计准则,并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23项准则进行了一致性修订,现予批准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修订的两项审计准则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0〕2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8项审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9〕5号)中,相应的两项审计准则同时废止
四川经准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由原广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转企改制而成,是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是全国首家根据国办发2014年8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由事业单位性质改为国有企业性质的单位。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资质(综合检验机构甲类),并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批,核准证编号:TS7110425-2024。 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76人,本科生54名;高级工程师5名,工程师19名,助理工程师27名;锅炉、容器、管道、电梯、起重机、水质等检验师28人/项,各类检验员124人/项,无损检测三级人员12人/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有关要求,我们统一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及其使用说明(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规范使用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做好项目信息统一公示公告等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利用水平。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需要,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使用和公示牌设立的具体要求,包括标识的颜色(彩色或黑白)、规格等;按照实用易行、节约成本的原则,做好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使用和公示牌设立,积极营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