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
根据国办发【2022】13号文件第十条“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的有关内容,2023年起,将不再提供就业报到证签发、改派、补办等手续。 现对已毕业未签发报到证(不含普通专升本、考研、考取二学位)的情况进行清理,请务必于2022年12月20日前提交,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将不再办理。 毕业两年内同学涉及签发,改派,补办三项业务
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制药工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毛皮加工工业、印刷工业》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制药工业—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制药工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毛皮加工工业、印刷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生物药品制品制造》《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毛皮加工工业》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生物药品制品制造》(HJ1062-2019) 四、《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毛皮加工工业》(HJ1065-2019)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URL])查询。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订后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下称《办法》)。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答:修订《办法》是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站、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相关要求,2022年第四季度,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对全区税务系统网站各频道和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检查,相关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本季度,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及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等15个频道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比例为100%,检查结果全部合格。按照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23个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比例为100%,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菏泽市博物馆学术科研部组织力量加快推进《菏泽市博物馆中长期学术科研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做好文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推进菏泽市博物馆学术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推动菏泽市博物馆学术科研事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和《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菏办发〔2020〕6号)的规定,2021年6月,菏泽市博物馆学术科研部组织力量,启动了《菏泽市博物馆中长期学术科研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编制工作,旨在通过编制学术科研中长期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科研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学术科研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学术氛围,提高菏泽市博物馆科研整体实力,使菏泽市博物馆科研工作在未来五年内稳步有序推进,为菏泽市博物馆的藏品保护利用、陈展设计、社会教育、文创开发、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学术支撑。2022年4月,《菏泽市博物馆中长期学术科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正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建市[2017]137号)、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2号)等文件精神, 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助监管、司法联动惩处的体系,推动工程保证金置换管理创新发展,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担保制度,优化工程建设市场环境,山西建兴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山西保函网竭诚为您服务 7月20日从省住建厅介绍,经组织评审等程序,我省认定62家骨干建企,将在资质办理、招投标、动态考核、评优评先、市场开拓及融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山西保函网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8〕126号)精神,在全省复制推广第二批23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着力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推广落实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复制推广改革举措为契机,着力破解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构建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环境,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省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复制推广的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分工,积极协调、指导各地推进复制推广工作。需要国家二次授权的事项,要加强向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衔接,争取政策支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协调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7﹞96号)有关规定,现印发《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开展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现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各省级政府加强对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考核指标及分值见“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据>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五)《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六)《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县二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57号) 乐民镇党政领导分管股室、分管工作等信息;相关股室、地址、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其他。 乐民镇研究制定、转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时间等信息;其他需要公开的文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