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函
《关于可否采用到付方式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函》(农办便函〔2016〕233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信息公开处理决定,是正式的国家公文,应当以权威、规范的方式依法送达申请人。参照有关法律规定,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和邮寄送达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养老领域诈骗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依照《西藏银保监局关于报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通知》(藏银保监便函〔2022〕334号)等文件要求,根据自治区专项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第2次视频推进会议要求,西藏金租定于8月继续开展养老领域防范诈骗集中宣传活动。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认知较弱等特点骗取老年人财物,涉老年人诈骗刑事案件呈现出新特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布,2017年1月至2022年6月,西城法院审理涉老年人诈骗案件共计19件,其中涉诈骗罪7件、合同诈骗罪2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0件,被害人、投资人多达12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4.6亿余元
根据社科处工作性质和实际运行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管理,使公章使用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安全、正确,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章由办公室负责专管,须确保公章的正常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第二条 专管人员不得擅自将公章交由他人管理,严禁将公章带出单位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2009年10月8日是第十二个全国“高血压日”,主题是“盐与高血压”。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改善生活方式、减少食盐摄入、控制高血压、关心自身健康的意识,做好2009年“全国高血压日”宣传活动,卫生部制定了《卫生部疾控局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高血压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卫疾控慢病便函〔2009〕91号,附件)。现将通知印发给你们,并将本市组织开展全国第十二届“高血压日”暨上海市第十五届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宣传周活动计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和实施
TEACHING REFORM 转发《关于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社职司便函〔2013〕37号 关于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在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司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试行。《标准》是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院校对试点专业一体化 为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在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司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试行。 《标准》是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院校对试点专业一体化教师进行认定的指导性标准
喜报!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成为全国首批孤独症防治规范化建设项目示范单位! 近日,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公布了第一批孤独症防治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培育单位和建设单位名单(中妇幼便函[2022]462号),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成为全国首批拟定的孤独症防治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是东莞唯一一家第一批拟定的孤独症防治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这标志着该院儿童康复专科在孤独症防治的规范建设中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成立于2003年,是东莞医疗机构内首家成立的儿童康复医学专科,也是东莞最早创建的儿童孤独症诊疗中心。为帮助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获得更多社会福利,今年发起并促成东莞市孤独症儿童康复专项救助项目“星光行动”实行,今后将积极发动社会多部门联动,帮扶更多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发挥重要社会效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我局开展了2016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6〕167号)要求,经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推荐,我局确定了122名2016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专家(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是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的重要载体,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项目负责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新年伊始,捷报频传。日前,人社部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示范性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院校名单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2〕76号),公布了第一批示范性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院校名单,全国共32所,湖北仅2所,湖北三峡技师学院成功入选! 学院牵头建设的“宜昌装备制造职教联盟”,是以高校、技工学校、中高职院校、培训机构为基础支撑,装备制造企业为核心,装备制造协会为纽带,校企合作为重点,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通过校企共育技术技能人才、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共建实训就业基地、共培双师型教师、共推职业技能培训,共建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进行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实现政、企、行、校同频共振。 今后学院将按照要求,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以功能平台和职能体系建设为特色,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构建“51020”现代产业体系培养更多技能人才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3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2]6号),我校成功入围浙江省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可面向全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0〕17 号)、《关于实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制的通知》(浙技评〔202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予以公示。 三、2023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及收费标准: 1.实际开考职业、等级等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告;如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更新,以各职业新标准为执行依据;未尽事项以2023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方案为准; 2.所报职业(工种)人数不足30人或超过满员数将顺延至下一次认定时间,以此类推; 3.如遇重大政策变动、或与学院活动相冲突等原因,将及时调整(取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管委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便函〔2022〕447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工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按时间要求自愿申报,按照《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附件2)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2.各申报企业必须于2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式四份、附电子版)提交属地工信部门。 3.请各地工信部门于2月13日前收集汇总企业申报材料,以及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形成正式请示文联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报市工信局技改与创新科,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