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
中国***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有关深化新三板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中国***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发展。 2015年11月20日,分层意见公布,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接近分层标准三,公司也将积极努力进入创新层。 (1)**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 公司目前日均市值为5.4 亿元到6亿元,公司将继续在当前大环境下提升业绩,使得估值水平回到正常合理的状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为确保CCC认证实施顺利,工作衔接平稳有序,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认证实施日期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具体产品范围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详见附件)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各指定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工作将另行公告)开始受理认证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下简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受理相关生产许可证申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的要求,落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现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设立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完成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 其中,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需要填报;具备管理职能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只填报自身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情况,下属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自行填报;已经转制为企业的研究开发机构无需填报;所属单位涉密成果及应用情况不属于报送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等要求,进一步促进贸易政策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部分规范性文件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以下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9〕101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汇发〔2014〕18号) 二、对以下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存款投资B股市场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3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推广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情况网上报审系统的批复(汇综复〔2005〕83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使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共享平台的通知(汇国发〔2006〕14号)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汇综发〔2015〕1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分辨率:1280*768
本栏目收载与药事有关的药品价格、医疗保险等政策。文字多数源于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若与官方文件有异,当以官方文件为准。 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 CFDA于2017年10月10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全文如下
【正 文】国家计委 国家体改委 国务院生产办关于印发《试点企业集团审批办法》的通知(1991年12月30日) 为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71号)精神,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制定了《试点企业集团审批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此办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分期分批进行试点的决定,为搞好试点企业集团的审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申请参加国务院试点的企业集团
有关媒体报导台湾大学学生会选举,涉及个资法适用疑义一事,国发会就大学可否提供学生个人资料办理学生自治选举,说明如下: 按大学法第33条第2项规定,大学应辅导学生成立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之学生会及其他相关自治组织,以增进学生在校学习效果及自治能力。大学原系基于教学辅导及校务行政等目的搜集学生包含姓名、学号及学院别等个人资料,故公立大学依上开规定,提供学生名册协助学生进行选举以辅导其自治,应符合其原始搜集之目的,且属于其执行法定职务必要范围内之利用,符合个资法第15条第1款及第16条本文之规定。惟相关个资利用并应注意符合个资法第5条比例原则之要求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湖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国发﹝2020﹞1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审批权下放至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二、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服务首都工作大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承接国家邮政局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工作方案》,抓紧落实有关工作,如遇问题及时报告。 三、国家邮政局将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加强对承接实施工作的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许可审批权下放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为落实国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发挥求职创业补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用,现将调整在校求职补贴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程序按照渝人社发〔2014〕144号文件规定执行。申请人需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纸质材料
为利促进及活化政府资料应用并提升政府资料品质及价值,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简称本局)汇整国道即时及历史交通资讯,开放“交通数据库”(以下简称本数据库)**、官、学、研各界免费下载加值应用,以利用路人获取更多元之服务,特订定本注意事项。 本数据库资料来源为“高快速公路整体路网交通管理系统”与“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资料免费提供下载使用。 本系统资料格式系依据交通部发布之“路侧设施即时交通资讯发布标准格式”、“即时路况资料标准2.0”及本局 “高速公路电子收费交通资料搜集支援系统(TDCS Traffic Data Collection System)使用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