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责
注意!自8月1日起,停征专利登记费等收费,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期限!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就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 三、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全市组织人事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更好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界首市举办2023年组工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周亚辰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市直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分管负责同志共计150余人参加培训
2022年9月24日,山西长申氢能发展有限公司本着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在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潞宝集团7楼会议室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股东会暨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合并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长安主持,总经理李海涛分别作了《公司2021年度工作报告及2022年工作建议 》、《2021年度财务情况报告及2022年工作建议》、《关于延缓执行合资协议第53条现金补偿规定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长申西村加氢综合站的议案》,会上按照流程通过了相关决议。 李海涛表示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克服了新冠疫情带来的诸多困难,制氢加氢项目顺利竣工,并将继续带领经营班子认真履行职责,更希望各位班子成员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攻坚克难,稳步推进,不断突破制约企业氢能发展的瓶颈,在长治市这片热土上不断创造新成就
第二条 追究问责制度是指对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承诺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至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办事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第四条 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由单位负责人和秘书科共同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办领导班子予以追究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为了提高法官的素质,加强对法官的管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国务院总理***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会议指出,公平竞争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提高产品质量、实施创新驱动,至关重要
无锡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履行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驻锡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垂直管理单位(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与监督活动。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责任追究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
4月7日,常州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召开,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芬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晓东主持会议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健全完善教学工作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教学委员会是负责学校教育教学事务的专门机构,对学校教学工作有关问题进行审议、评议、指导、监督和咨询,为学校制定教学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提供各种建设性意见及决策方案,为全面提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才培养质量、创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服务。 第三条 校教学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月20日,山东出版集团党委书记张志华同志分别与集团直属公司、股份公司党组织负责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责任范围、责任内容、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规定。 一是明确责任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