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
本文摘要:1.钟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军泄漏疫情排查信息问题。2020年1月31日晚,杜军私自将一份包括湖北返贺(三县两区)人员、过贺人员信息的文件向其家庭和同学等4个微信群发送,导致疫情排查信息泄漏。 2月6日,钟山县纪委对杜军展开诫勉谈话
近日,有知情人士反映,海口市重点民生工程永秀花园保障性住房一期部分已经封顶的楼盘,原设计32米的桩基,实际仅打了28.5米。此事经内部披露后,海口城投集团对下属海口投源公司派驻永秀花园的项目经理予以辞退。 12月24日,海口城投集团相关负责人对上述情况作出解释,永秀花园一期6栋31层大楼实际桩长确实由设计暂定桩长32米,改为28.5米,这一改变由设计院设计更改,质量符合要求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工作,强化查核结果运用,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查核结果认定与处理,由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会同干部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条 查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当年年度集中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内容不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定为漏报行为: (一)未报告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的; (二)少报告房产面积或者未报告车库、车位、储藏间的; (三)少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金额等情况的; (四)少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等情况的; 第四条 查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当年年度集中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内容不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定为隐瞒不报行为: (一)未报告本人婚姻情况的; (二)未报告本人持有普通护照或者因私出国情况的; (三)未报告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与港澳、台湾居民通婚情况的; (四)未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情况的; (五)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 (六)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 (七)未报告房产1套以上(不含车库、车位、储藏间)的; (八)未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况的; (九)未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1家以上的; (十)存在其他隐瞒不报情形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升级为、市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局2017年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质检服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尺子,对我院开展的党内政治生活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逐步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和秩序,把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肃的开展起来,认真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
去年以来,华池县坚持高站位开展巡察工作,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属于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全部由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收到了实效。目前,共移交52件问题线索,已办结49件,其中涉及职务犯罪问题2件。共处理处分党员干部35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留党察看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4人、告诫约谈4人、提醒约谈10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2人,追缴扶贫资金1.9万元
新华网北京8月7日电(记者 李亚杰)最近,中央纪委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安徽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国团组违反外事纪律的问题。中央纪委就此事发出通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胡**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刹住以公务活动为名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 最近,中央纪委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安徽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国团组违反外事纪律的问题
据成都发布9月11日消息,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部分行道树被砍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青羊区政府新闻办和成都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获悉,事件发生后,青羊区委区政府和施工单位成都建工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涉事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了以下处理。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桂花巷有机更新项目组长姜旨薇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郭从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了切实做好办事公开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办事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办事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在办事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按照各自的职能和管理权限,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一)不按有关规定编制、公开本科室办事公开目录或不按规定上报备案的; (二)不履行主动公开职责,或者对管理相对人要求提供办事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或者不按经批准的申请提供办事信息的; (三)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及时调整、更新公开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办事信息,公开的办事信息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或者未经相关第三方同意公开办事信息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六)故意泄露或者利用尚未公开的办事信息谋取个人利益的; (七)拒绝、阻挠依法对办事公开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落实监督检查决定、要求,经监察机关督促纠正拒不改正的; (八)不受理、不答复有关办事公开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或者对投诉人、调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九)其他违反办事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责任追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为了切实做好办事公开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办事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办事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在办事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按照各自的职能和管理权限,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一)不按有关规定编制、公开本科室办事公开目录或不按规定上报备案的; (二)不履行主动公开职责,或者对管理相对人要求提供办事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或者不按经批准的申请提供办事信息的; (三)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及时调整、更新公开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办事信息,公开的办事信息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或者未经相关第三方同意公开办事信息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六)故意泄露或者利用尚未公开的办事信息谋取个人利益的; (七)拒绝、阻挠依法对办事公开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落实监督检查决定、要求,经监察机关督促纠正拒不改正的; (八)不受理、不答复有关办事公开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或者对投诉人、调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九)其他违反办事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责任追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山西应县木塔景区工作人员提前关门、驱赶游客,引起广泛关注。应县文旅局其后通报,已对涉事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 网传影片显示,木塔景区工作人员站在已关闭的大门前,有多名游客要求进入景区不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