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第一条 为做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 2020年计划选派访问学者、博士后2200人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促进校风与学风建设,根据《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含五年制高职专科)学生。 第三条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评选时间为每年10月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评选原则
来源: [URL]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即时通信工具,是指基于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即时信息交流服务的应用
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是为了避免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制度。一方面,财产保全制度可以防备被申请人转移、规避财产,另一方面,财产保全制度中不可避免存在滥用诉权、恶意通过财产保全损害他人利益之情形。为此,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保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我国许多老字号在经历企业体制转变过程中常常遇到因字号被抢注而引发的商标权纠纷,而近年来对老字号的保护与现有法律制度的冲突正逐渐凸显出来,关于商标注册权与在先使用权的争议也不曾中断。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对于字号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的在先权利,目前有着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当前法律并未规定字号权,因此字号不构成一种法定权利,不属于在先权利的一种
按照《民法典》的有关划定,根据对等互利的准绳,为明白甲、乙单方的权益任务,经单方协商分歧,特签署本条约。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器装备操纵手___________名,其每野生资___________元/月,由______方卖力负担,并卖力摆设操纵手的食宿,其食宿用度也由___________方卖力负担。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持续租用,应在本条约期满前五日内,从头签署条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 第七十六条 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8月4日) 第六条 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
第一条 为加强对郑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资产公司公务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指派车辆管理人员专人负责驾驶、维修(保养)、审验、保险购买等工作。 第三条 因公使用车辆须提前告知,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若自驾出行,须按要求进行登记,禁止公车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