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00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3月中旬,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价格行政执法案例,安徽弘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明码标价被罚15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7〕1687号)文件精神,国家发改委和合肥市物价局成立联合检查组于2017年11月20日对巢湖市2016年1月1日-2017年11月20日期间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经查实,安徽弘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弘宇雍景湾房地产项目,对可销售商品房尾盘房源共计30套(3栋13套、6栋5套、7栋1套、8栋4套、9栋2套、12栋5套)没有按照安徽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销售大厅进行明码标价,也没有通过其他形式公示该30套可售房源相关价格信息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 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 力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涵盖了公路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 三个方面的招标管理办法.因此适用于一切公路工程的招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 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该办法的第七十二条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 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此外公路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也适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当然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投标邀请前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的审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第四条 潜在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第五条 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六条 资格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不得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同的资格标准. 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发布是为了适应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工程建设施工招 标投标管理使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 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 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而制定的有关规定.该办法共 8章47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章 招标;第四章标底;第五章投标;第六章开标、评标、 定标;第七章罚则;第八章附则.该办法自发布之日 起实施.
费用当期未进不得补扣处罚不可“一事二罚” 某县税务机关通过对某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证实该企业于2004年度多结转产品销售成本20万及计入本属于2003年度发生的费用10万元。据会计人员讲:这些成本及费用本应该是计入2003年度损益的,但考虑到企业2003年度的经济效益太差,为了账面少反映一点亏损,所以在年终作账时进行了人为的调整。而税务机关当初检查该企业2003年度时,确认应弥补亏损为40万元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4日中共鞍山师范学院审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中共鞍山师范学院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委审计办)是中共鞍山师范学院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直接受委员会领导,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处。 第二条 贯彻落实中共鞍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研究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部委联合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统一、规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现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支付佣金,境外企业不派人来境内,劳务行为发生在境外,是否需要代扣代缴税款? 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申报科研项目的积极性,提高项目成果质量,提升我院教科研水平,学院经过认真调研,修订、完善了《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资助配套办法》(修订稿)。经2016年6月22日学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2016年7月1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资助配套办法(修订稿) 第一条 为鼓励我院教师积极申报各级纵向科研项目,提高项目成果质量,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加强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