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第一条为营造积极创新、奋发向上的学术氛围,促进校内举办各类国内外自然科学学术会议的规范化,提升学术会议的水平和效益,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自然科学学术会议是指由学校科学技术处(以下简称“科技处”)、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主办,相关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杨钟健学术讲座”和“创新论坛”,以及由西北大学及各院、系、所、部、中心等单位名义主办或承办的以自然科学为主要内容的一般学术会议。 第三条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学术会议的院、系、所、部、中心等单位是学术会议的直接责任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奖励和补贴办法》业经大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全市围绕“创业大连·梦响滨城”主题开展创业活动,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根据大连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积极鼓励我市创业创新支撑平台结合自身实际,汇聚各方资源,组织开展包括创业沙龙、创业论坛、项目路演、融资对接等各种形式的系列创业活动,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
广东365bet亚洲官方投注报业传媒集团有限企业于2020年1月20日在招标人网上发布的365bet亚洲官方投注报业2020年度资讯纸供应商选择项目招标公告,现因受疫情影响,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四条招标文件的获取原文为:“3.1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联系人、联系方式见第9条。” 现改为:“3.1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18日,联系人、联系方式见第9条。” 2、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条与第七条投标文件递交原文为: “6.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12日11时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财经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工程项目管理,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上海财经大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项目质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环境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已于2006年12月25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及备案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教职人员是指宗教团体按照本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认定的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人员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条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计入学校各期损益。 第四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等需按要求计提折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标准》第一条修订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2003年10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3〕第8号公布 根据2010年2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1年1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省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及个人,除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外,都应当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地方教育附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地提高法规质量,现将《常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7月1日之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等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标注“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或建议”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已经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