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9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9年9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人民法院适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劳部发[1994]372号) 《劳动法》将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使《劳动法》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我部在对《劳动法》条文进行逐条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贯彻《劳动法》的依据和需立法的项目”、“应与《劳动法》配套的立法项目工作计划表”(表一、表二、表三)。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并请你们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劳动法》,认真清理地方劳动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劳动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于需要修改和废止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应提请地方人大或地方政府加以修改和废止;对于需要修改的劳动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以《劳动法》为依据,抓紧修改;对于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应以文件的形式将废止文件的目录予以公布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君为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 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定
导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第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第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二款、原第二十四条第五款中“城镇房屋拆迁”修改为“房屋征收”
“西安交通大学多伦多校友会”(注册名称: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of Toronto,联邦非营利注册号94317-5)(以下简称校友会)由在多伦多及其周边(包括加东)地区的西安交通大学校友自发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校友会是根据相关程序设立的西安交通大学校友会的团体会员。报备西安交通大学校友关系发展部,并接受其的指导和监督,但无隶属关系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35050009014,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具体金额等情况见附件。 请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2022年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至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
摘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简称2019年第67号文,现将饮水工程建设、运营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为确保如期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下称饮水工程)巩固提升,现将饮水工程建设、运营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二、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条 为规范紫金矿业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信息公布活动,提高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力,维护捐赠者与受赠者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公布,是指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及《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基金会的内部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的活动。 第三条 基金会公布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捐赠人能够快捷、方便地查阅或复制公布的信息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