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
挪用公款26万,已还清,还要判刑吗? 只有满足以下情形之一,才会进行定罪量刑: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所以如果挪用公款未进行非法、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三个月内归还了,可以不判刑。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文摘要:(一)支队正式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员公署办公室,负责管理指挥官、指导和督导全市的专项行动。各办案大队正式成立行动专案组,积极开展逃离现场事故破案工作。 (二)对各大队请示的未破案的逃离现场案件逐案分析,根据案件性质,科根本性的逃离现场案件由支队上海证券交易所总办,科一般的逃离现场案件由大队上海证券交易所总办
合伙人卷款跑路是违法的,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能认定为自首的情节: 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 2、投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一审判决前; 3、犯罪嫌疑人不同意或不知道他人报案,而是其亲友暗中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的,不应视为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参加社会福利署“残疾人士院舍服务质素小组”计划: 最近24个月的定罪记录: 最近12个月的警告记录(由2018年4月1日起): (备注: 以上员工资料适用于整个综合复康服务中心) (备注: 以上员工资料适用于整个综合复康服务中心) 免责条款:社署残疾人士院舍资讯网内个别残疾人士院舍的服务概览所提供的资料只供参考之用。虽然社会福利署(社署)将定期更新服务概览内的资料并尽力确保这个网页上的资料准确无误,但社署并不对该等资料的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隐含的保证。部分资料由残疾人士院舍提供和核实
承办检察官何湘萍仔细审查本案后发现,与普通受贿案不同,陆某与武老板之间还存在两笔“借款”,定性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 春节后的一天,陆某想把这20万元还给武老板,但因武老板办公室有人而未能成功。回家后,陆某贪念陡增,越来越想把这笔钱据为己有
鼎湖区法院一审查明,2018年5月7日,四会市公安局抓获涉嫌盗窃罪的方某某,同年5月8日对方某某刑事拘留,5月23日对方某某取保候审。 记者暗访调查:一家情趣酒店内摆放多个“硅胶娃娃” 2019年11月28日,肇庆市鼎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黎常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黎常发不服判决,上诉至肇庆中院
位于甲县白云小区的2-405号商品房原属于蔡某所有。蔡某因欠下张某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逾期未偿还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蔡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其利息。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蔡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澳水涝漕集水区是大澳居民的食水来源之一,但早前屡次成为市民嬉水热点。(资料图片) 有“天池”之称的大屿山二澳水涝漕集水区,早前再有2人因嬉水被警方拘捕,昨日(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各被判罚款500元。 案情指,今年6月,水务署接获投诉,指有人擅自进入二澳水涝漕集水区嬉水,污染食水水源
香港海关昨日(六月十二日)进行反走私行动,在南丫岛水域侦破一宗涉嫌利用渔船走私的案件,检获约六千二百公斤怀疑走私冻肉,估计市值约二十五万元。 海关人员昨日傍晚在南丫岛附近发现一艘可疑渔船正驶离本港,于是采取行动,截查该渔船,并在船上检获该批怀疑走私冻肉。 行动中,海关人员拘捕两名分别四十七岁及五十九岁的男船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