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偿
一名男子和妻子“奉子成婚”,但6年前却当场抓到妻子劈腿,他一气之下离家半年,妻子主动诉离,男子拿了千万透天厝换儿子监护权;不料上月他送鉴定,儿子竟是小王的种,他白白替人养儿子10年,最后无奈将儿子送回前妻。 该名被戴绿帽的男子,10年前透过友人介绍与前妻认识,2人相恋3个月,妻子怀有身孕,双方因此奉子成婚,男方还在老家席开86桌风光迎娶。 男子和妻子结婚后,不但在市区花千万买房给妻子住,就连赚来的钱也由妻子管理;但6年前男子发现妻子外遇,但对方辩称是打发前男友,事后他又抓到2人甜蜜热线,他一气离家半年
竞业禁止条款该不该签?又该怎么签?(系列之一) 高科技产业因员工任职期间,不可避免的会接触公司据以为市场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或营业秘密,因此会要求员工对于因工作而知悉的公司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一般而言这被认为是员工忠诚义务的一部分,并没有多增加员工的负担,是合理的要求。而在任职期间,要求员工不得同时任职其他公司或自行成立同业或类似产业公司,同样也是员工忠诚义务的一部分,通常也会被接受。 至于为了防止离职员工泄漏公司知识产权、营业秘密等,并防止同业以挖角为手段窃取营业机密的恶性竞争,因而要求员工于甫到职时,就需签署【离职后】竞业竞止条款,因往往妨碍员工工作权,遭法院质疑
台北一名人夫与妻子结婚20年,却与女同事发生婚外情,以“老公”、“亲爱的”互称,更多次留宿小三家,甚至大喇喇地在街道上牵手散步,气得正宫向2人提告求偿;法官勘验相关证据认为2人行为侵害正宫配偶权,须连带赔偿15万元。 据判决书指出,正宫主张与丈夫结婚20年,婚后育有1子1女。正宫指控丈夫因工作关系与小三相识,2人竟发展婚外情,持续隐密交往,以“老公”、“亲爱的”互称,丈夫更多次留宿在小三家,2人行为已侵害她的配偶权,致其受有精神上极大痛苦,成为一辈子伤痛,因此向2人提告求偿60万元
Q: 你好: 我是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为独资有限公司,公司前五年都是赚钱的,但是因为我12-2月遭遇诈骗,2月报警被骗5百多万,3-4月办了3间贷款要还高利贷,还是不够,导致目前所有银行企贷、信贷,融资公司的车贷,融资的企贷,信贷有些连第一期都未缴,当铺完全无法缴纳,外面也欠了许多高利贷,目前躲债中,想请问有无可以解决公司债务及个人债务的办法 A: 依公司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原则上,有限公司股东原仅就其出资额负责。因此,如果是公司债务部分,原则上,公司债权人不得向股东自有财产求偿,除非有符合同法第二项规定,例外滥用公司法人格之情形; 倘若公司负责人就公司债务进行保证人或其他担保者,则须依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另有关个人债务部分,得尝试与债权人协商还款方案; 最后,就遭遇诈骗部分,如果知悉行为人,可以向其提出民事赔偿,以追讨损失金额。 加入我们的FB粉丝专页“中小企业法律新讯粉丝团”,取得最新即时的法律知识!
担保人的追偿权,又叫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在以下情形可以获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1、担保合同有效时,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时,担保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2、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因无效的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对方在知情多年下可否再次提通奸告诉? 我与有妇之夫同居生一女,从夫姓,被告判刑,后在他家人知情下一直同居至今,92年又生一男,但从母姓。我们一直想组成一个完整甜蜜家庭已多年对方是否可提民事求偿?对方在知情多年下是否可再次提告?若成立会担负何刑责?对方一直不愿和他离婚,他是否可提离婚诉讼?若不行,可有其他方法离婚? 1虽然知情外遇情形已多年,但对方还是可提民事求偿,对方在知情多年下表示纵容或宽宥他先生,依法不能再提通奸告诉。 2刑责部分即通奸罪的刑责
媒体集团 Viacom 于去年(2007年)3月控告 Youtube 及其母公司 Google 大量侵权,并求偿10亿美元。今年4月又重提诉状,指责YouTube一直纵容未经授权的电视剧和电影在其网站上放置,包括Viacom所有的 MTV 和 Comedy Central 等频道的节目,被浏览数万次,并称Google对此视而不见。 自从Viacom去年提出诉讼以来,这两家公司间的交锋日益激烈
Travis Scott 自去年于 Astroworld Festival 发生至少10位观众因推挤缺氧离世的意外后,接连遭到多个合作品牌的切割冷冻,至今仍受到不少受害者家属斥责及求偿,事业可说是全面停摆。然而这段时间 Travis Scott 似乎也正极力思考着如何抚平这个悲剧的伤口,昨日他便在 Instagram正式宣布 Project HEAL 慈善单位的成立。 Travis Scott首先提到:“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一直在悲伤尽我所能在反思,思考着我该如何治愈我的社区,最重要的是我想利用我的资源和平台朝着可行的变革迈进
元配、刘姓女医师7月底赢得民事诉讼,发文抒发心情外,也承诺将精神慰抚金悉数捐出。然而许蓝方始终坚称没有介入别人家庭,更表示没钱,一审宣判后立即表示,已对元配提出刑事名誉诽谤告诉,另外也控告《镜周刊》记者。 台北地检署今(2日)传刘女和记者出庭,协助厘清报导消息来源等相关疑点
华隆自救会在劳动部前要求代位求偿。(摄影:陈逸婷) 劳动部长陈雄文今天(10/15)召开记者会提出华隆案的解套方案,按照方案内容,华隆仅能取得约五、六成的退休金、资遣费,遭华隆自救会批为“打折方案”,拒绝接受,并要求政府全额垫偿。 劳动部长陈雄文表示,华隆大园厂法拍后可分配的总金额共约24亿元,主要由债权银行配得,而劳动部与债权银行研商后敲定,让银行各自“捐出”20%,再由劳动部转给劳工,估计可以先筹到4亿元,按照所有工人的退休金、资遣费平均计算,每人约可拿回55%至60%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