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
2004年2月日照市涛雒镇栈子村高兴军与其舅胡某合伙养殖多宝鱼,高兴军投资50多万元,胡某投资400120元,当年赢利约100万元,净赚基础设施。第二年行情欠佳,胡某要求高兴军返还合伙投资款,高兴军同意并支付了9万元,2005年11月29日胡某邀请村支部书记郭常东和高兴军喝酒,三个人喝完酒后,高兴军在还款协议书上签名,支部书记郭常东以证人身份签名。2006年度轰动全国的“嗑药事件”暴发,多宝鱼价格狂跌,高兴军亏损严重,没有履行还款协议,双方多次协商相关事宜未果
摘要1:【目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变更;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发回重审其他情形;限制发回重审次数以1次为限;二审裁判效力;提示1: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合并审理;提示2:一审合议庭审判长在调离后仍以合议庭成员名义在判决书上署名的,属一审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应当发回重审 摘要2:【注解】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内容既有维持也有改判的,应当引用《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款第2、3项规定改判而非引用第170第1款第1项维持原判规定。——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293.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内容既有维持也有改判的,应当如何引用《民事诉讼法》条文 摘要1:第二审审查内容 第二审法院对第一审法院移送上诉、抗诉的案卷,应当审查是否包括下列内容(材料齐备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第一审法院及时补送): 1.移送上 摘要2: 【裁判要旨】上诉人在二审期间脱逃,仅有原审被告人在案的,由于一审判决宣判后有被告人提出上诉,导致一审判决未能生效,故不能将一审判决作为执行依据,二审法院需裁定对在逃的上诉人中止审理,同时还必须继续审理涉及原审被告人的部分,对原审被告人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和审理程序依法作出裁判。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参与过本案第一审、第二审、复核程序审判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再审程序的审判。 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今年以来,甘肃省敦煌市检察院针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存在执法不严、****不公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把维护****公正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 今年以来,甘肃省敦煌市检察院针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存在执法不严、****不公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把维护****公正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的因素。建立诉讼监督与 今年以来,甘肃省敦煌市检察院针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存在执法不严、****不公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把维护****公正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的因素。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导读: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5月21日,大屯路隧道飙车案一审宣判,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唐某某、于某某均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故该案一审判决于今日正式生效。今天上午,唐某某、于某某被依法交付执行。至此,这起备受关注的飙车案终于尘埃落定
2019年12月1日上午9时,2019年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年会及换届大会于中山市司法局会议厅举行。此次会议围绕本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新一届理事会换届情况、年度优秀论文评选与颁奖等内容展开。我校法律系主任陈瑞林副教授、田志荣老师及2019级法律硕士黄盛强代表汕头大学出席该会议
(1)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江山市辖区的第一审民事和商事案件,不受争议标的金额的限制; (2)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江山市辖区且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不满2000万元的第一审民事和商事案件; (3)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审理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本院有管辖权的民、商事案件,一般按被告住所地(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法人以其公司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住所地)确定案件受理法庭。有两名以上被告的案件,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则按先收到起诉材料的法庭确定为受理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外还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能排除所有合理怀疑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在刑事再审中,如果再审法院认定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2017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管辖潘某某、孙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同年5月18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第三分院查办,同年5月2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定某某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本案,某某铁路运输检察院于同年5月26日以受贿罪对潘某某立案侦查并决定监视居住,同年6月4日决定刑事拘留,同年6月14日决定逮捕,同年11月30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1日某某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潘某某犯受贿罪向某某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某某铁路运输法院于2018年3月7日以受贿罪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判决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