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表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请登录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网站查看),为了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范围为已获得自治区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包括已获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企业和复核企业按照《通知》和《办法》要求,在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上传申报材料,打印《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附件5)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逐级上报。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纸质件应与网上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6〕187号)和吉安市教育局等4部门印发的《吉安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吉教发〔2015〕1号)精神,现就开展我市2019年农村教师享受职称特殊岗位工资待遇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一级教师的确认对象及条件:在我市村小、教学点连续任教至今满8周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不含离退休人员,年龄终算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2.获硕士学位满2年,取得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下同)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2年; 3.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满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 4.获大学专科学历满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 5.获中师学历满5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5年。 (二)高级教师的确认对象及条件:在我市村小、教学点连续任教至今满15周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不含离退休人员,年龄终算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1.获博士学位满2年,取得一级教师(对应原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下同)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2年;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3.获大学专科学历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一)农村教师享受职称特殊岗位工资待遇的确认共设两类,分别为中小学一级教师十级岗位工资待遇确认和中小学高级教师七级岗位工资待遇确认
关于做好2022年度老年科研基金资助科研项目年检工作的通知(2023-02-23) 院属各单位: 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离退休人员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社科离退干字〔2022〕7号)的相关规定,请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认真做好2022年度老年科研基金资助科研项目年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年检范围为:2022年以前(含2022年)老年科研基金已批准立项、未结项的科研项目,重点清理2016年以前(含2016年)立项、未结项的科研项目。各单位请按照《2007-2022年未结项项目汇总表》进行年检(详见附件3)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完善评审机制,保证评审质量,省科技厅拟进一步建立完善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库,现面向全省征集入库专家信息。请各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入库专家信息审核推荐工作。 2020年已经推荐入库的专家,如果信息没有变化,不用再填《推荐入库专家汇总表》
导读: (一)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相关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双语教学课程管理,进一步明确双语教学的责任和操作流程,促进双语教学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实现教育教学国际化,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双语教学课程是指采用外语原版教材,面向非外语专业开设,且用外语授课的课时占该课程课时50%以上(含50%)的专业课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双语教学课程是指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并在课程名称中明确标注外语种类,是我校开设非外语类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公共外语、专业外语不在双语教学课程之列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协《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报指南》的通知安排及要求,现将im体育2020年度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具有突出专业水准,有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博士学历学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申报截止日期前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 6.申报年龄为39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7.对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的青年科技人才,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除符合年龄条件外,可享受一次不受其他指标限制,进行单独申报的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须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选择《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选择《指南》进行申报的项目,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完全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
5、学分登记方式:2017年9月总院人力资源部会将《学分登记汇总表》发给各个科室,各科室将已参加网络学习人员名单登记在《汇总表》上,并按照《汇总表》上的名单顺序将《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教证书》+2017公共学分(网络打印的结业证书)一同上交,人力资源部会将证书送至人社局干部培训中心继续教育科统一办理学时验证,记入《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教证书》。 注: 2017年需要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网络培训的报名学习,申报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没有完成的,省里不予受理职称评审。 友情提示:在线学习必须累计挂满500分钟(其中每15分钟要刷新一下页面),才能进行试卷答题
【根据】《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202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时间:5月13日至17日。报名时间什么时候?关注小编,带你了解最新资讯! 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各省报名时间不一致, 建议及时关注本省相关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