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
现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五)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一)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 (二)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其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
《日本经济新闻》1月9日报道称,多位相关人士透露,苹果2018年底已通知负责零部件生产和组装的供货商减产10%左右。包含配备超高清有机EL(OLED)面板的高端机型“XS”、“XS Max”、以及配备液晶面板、价格略低的“XR”3款新机型产量都有下调。 积极帮扶解难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公告称,为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以下统称创投企业)发展,现将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发布通知。 公告明确,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口岸管理局强调:“霍尔果斯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 为确保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细落实,税务总局以“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从4月1日起启动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再发力,把“带温度”的税费优惠政策送到每一位纳税人、缴费人的手中。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形势,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
利用粉煤灰、煤渣、煤矸石、尾矿渣、化工渣或者天然砂、海涂泥等(以上原料的一种或数种)作为主要原料,用水泥做凝固剂不经高温煅烧而制造的一种新型墙体材料称之为水泥砖。 利用粉煤灰、煤渣、煤矸石、尾矿渣、化工渣或者天然砂、海涂泥等(以上原料的一种或数种)作为主要原料,用水泥做凝固剂不经高温煅烧而制造的一种新型墙体材料称之为水泥砖。该产品符合我国“保护农田、节约能源、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发展建材总方针,符合国务院曾转发“严格限制毁田烧砖积极推动墙体改革的意见”,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曾发布的财税字(1996)20号文件“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该产品是属于全免增值税的建材制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两个文件的精神,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25-2021)、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软件企业评估规范》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组织现场评估和专家评审,确认 深圳元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等 6 家企业首次通过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 讯康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等 17 家企业按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标准通过复评,现予公布。经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URL])及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网站公示无异,颁发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
如对此专题感兴趣,可加进“我的资讯” 为鼓励科学研究行业技术开发,早前发布的《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1号)对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实施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延续有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发布关于修订《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8号),表示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下称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可继续按照《办法》全额退还增值税,新的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阅读文章
11月28日,江苏常州一网友发视频称,一家长不管孩子,任由其拿钥匙划伤多辆车。 29日,西城派出所民警回应,此处无监控,寻人有难度,建议市民将车停在监控附近,避免不必要的损伤。 随后有网 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 据凤凰网财经报道,近日消息,同济大学教授、国家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余卓平在2022凤凰网财经云峰会上建议称应该废除汽车购置税
本文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治理措施》等相关划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且开具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纳税人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1%”字样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2号(关于电子烟征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以下简称第33号公告)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有关规定,现就电子烟征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细则》的通知(国烟法〔2022〕125号) 为加强电子烟管理,规范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以下称电子烟产品及原料)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电子烟管理办法》,现予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