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发文字号:《 署授药字第○九二○○○○六○二号 》 依据:药事法第三十九条及同法施行细则第二十二条。 一、 自即日起,申请中药药品临床试验,经本署中医药委员会通知补件者,应于文到之次日起二个月内,补足所需文件。无法于限期内 补足所需文件者,得叙明具体理由,申请延期一个月,惟申请延期,应以一次为限
(1994年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三)》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各旗、自治旗、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 第三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司法实践中判断某标志是否具有不良影响一直有较大的争议。 标志具有不良影响是拒绝商标注册的绝对条件,该类标志不仅不能注册,也不能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企业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就涡旋式风冷热泵机组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①本项目整体发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品目进行投标。 ②项目服务期限: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标后先签第一年的合同,待第一年服务考核合格后再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 ③本项目定点2家
受河北工业大学委托,天津滨德招标代办代理有限企业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就河北工业大学国家创新工程中心显示屏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室内LED显示屏1套,播控系统1套,视频拼接处理器1台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当局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赐与6%的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200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06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9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奥门金沙9159拟以询价采购方式确定2022年专升本考试考场用防疫物资采购项目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及流程如下: 一、项目名称:奥门金沙91592022年专升本考试考场用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其投标产品内容在营业范围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小喷壶,品牌不限,50个; 北京时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日17:00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舟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八进”宣传活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方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舟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八进”宣传活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获取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 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