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项目整体发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品目进行投标。
②项目服务期限: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标后先签第一年的合同,待第一年服务考核合格后再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
③本项目定点2家。
④项目预算说明:本项目预算约¥600.00万元/年,三年约¥1800.00万元,预算仅为参考,具体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1.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即: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且未被“信用中国”([URL])、中国政府采购网([UR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3. 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 设定的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上浮率/优惠率进行报价,其中品目1~品目5的报价(上浮率)不得超过8%;品目6~品目7的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0%(详细说明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