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电力综合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须是中央政府采购网限额内本资质的工程定点入围单位;3申请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应具备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项目经理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须是中央政府采购网限额内工程定点入围单位备案人员;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身份报名。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时间:2020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