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苑路花岗岩路面改铺设沥青路面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清远市新城振兴路九号晟禾·汇江花园南门09号(交通银行大厦卓悦文化对面)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1、标的名称:凤苑路花岗岩路面改铺设沥青路面工程(第二次)

凤苑路花岗岩路面改铺设沥青路面工程(第二次)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2.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5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供应商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5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提供2020年5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3.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URL])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URL])“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3.5.具备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并取得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6.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拟派安全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

(2)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URL])、广东省政府采购网([URL])以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qingyuan.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