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4月16日通过市长信箱来信反映“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几个重大问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代理机构实行名录登记管理。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省分网进行登记,并对其录入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受省财政厅监管。

二、来信反映的采购招标存在问题的6个项目,其采购人分别是中江县、广汉市、什邡市和省管单位。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项目有监管权的单位分别是中江县、广汉市、什邡市和省级的财政部门。

综上,你所提交的来信不属于我局职权处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