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
确认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张国梁律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法律硕士(经济法方向)曾辅修经济学,顺利取得结业证。现就职于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陕西能源法学会理事;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曾先后供职于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在政府就职期间,积累丰富的处理突发事件的公关经验
在合同的定义里面有一点是”数额较大的行为“,也就是说,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才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那么合同诈骗罪如何正确认定?合同诈骗罪会判几年呢? (一)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刑法规定本罪,是为了保护市场秩序与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因为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利用经济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使人们对合同这种手段失去信赖,从而侵犯了市场秩序
风险警示三:请勿投资非法集资公司,你看中了利息,对方看中了本金!基本血本无归。 取保候审:得安律师解析取保候审的概念、条件、方法等要件。 虚开发票罪:罪与非罪,涉嫌虚开发票14余亿元 ?得安律师无罪辩护,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据新华社消息 4月19日,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公安部部署,要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破案攻坚,全力快破现案、攻坚积案、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 公安部要求,要挂牌督办一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
3月10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经过6年的不懈追踪,该支队于日前成功侦破东某(系公安部B级通缉对象)涉众型合同诈骗案件,该案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侦破该案后,经侦支队积极展开追赃挽损工作,截至目前,依法扣押赃车3辆(价值180余万元),依法冻结赃款购买的房产4处(价值330余万元)。 据介绍,2009年12月至2014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东某以“联合国亚洲基金会驻青海办事处”的名义,先后从我市多家公司购进电视、电脑等设备后,按低于购入价60%的价格,向西宁、海东、海南、海北、黄南等地相关单位与个人出售。在资金短缺之后,东某又以“亚洲基金会”的名义与多家供货商签订虚假的电视、电脑购销合同,拖欠货款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合同诈骗,即行为人必须有使对方当事人受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此为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有欺诈行为
申某某系广州某公司实际控制人。2016年,珠海某公司作为某市政工程的总包方,将该工程部分项目发包给广州某公司。广州某公司与寇某某签定合作协议,由寇某某提供500万资金,双方共同开发涉案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