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
本院受理原告杨毓宁与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03民初61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杨毓宁与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向原告杨毓宁支付2018年5月、2018年8月至11月的工资共16722.22元;三、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向原告杨毓宁支付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0192.31元;四、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向原告杨毓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500元;五、驳回原告杨毓宁的其他诉讼请求
提供的法律咨询援助服务服务的内容包括非诉讼业务和诉讼业务服务: 1、法律咨询及代写诉讼文书。代书包括: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包括委托书、遗嘱等;非法律事务文书。 2、出具法律意见书
广州家顺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梁广昌、唐志朗: 本院受理的(2023)粤0111民初736号原告广州铭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家顺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梁广昌、唐志朗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11民初736号民事判决书。你方需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记者徐岩 /报道本报讯 6月 21日,首例改动病历案有了最新进展。 2000年 2月中旬,时年 59岁的张玉芬患上感冒。 随后,家人带张玉芬到一家个体诊所进行静脉注射,出现不良反应,突然喘不过气来
简述:夫妻双方一方诉请离婚,另一方虽予以拒绝,但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虽然已经登记结婚,但婚后双方并未共同生活在一起,双方并未建立夫妻感情,缺乏婚姻基础,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9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刘洋、被告李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受理原告连云港恩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刘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791民初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刘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连云港恩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5300元及违约金10590元,共计45890元。案件受理费966元,已减半收取48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刘亮负担475元,由原告连云港恩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8元,被告刘亮负担部分于给付原告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依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103民初6599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 一、被告刘宝锋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86333.36元;二、被告刘宝锋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支付信用卡透支利息(其中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的透支利息为2988.11元;从2018年5月1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的透支利息按《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标准计算支付);三、被告刘宝锋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支付现金分期手续费13119.14元;四、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21年9月6日,澎湃新闻从吴谢宇辩护律师冯敏处了解到,吴谢宇已经正式提起上诉,上诉状由他个人邮寄给法院,律师没有看到具体的上诉状。此前,8月26日上午,“吴谢宇弑母案”在福州中院宣判,吴谢宇一审被判处死刑。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8月30日,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外,刚结束完会见的辩护律师冯敏介绍,吴谢宇在会见时“情绪方面还挺稳定的,能够理智和客观地看待这个事情”
上海离婚律师:夫妻一方离家出走多年可以离婚吗? 【案件】原被告于1997年相识, 1998年1月登记结婚,婚生男孩张XX(1996年1月8日生)。婚后感情不好,被告于2007年1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原告认为感情已经破裂,请求离婚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关支行与被告戴吉富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3民初3430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戴吉富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关支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54451.63元、分期付款手续费2185.15元、增值服务费92元、透支利息[截止至2020年3月29日的透支利息为2798.17元,从2020年3月30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的透支利息按涉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方式及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关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