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
原告杨怀谷与被告朱永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06民初37053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被告朱永飞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杨怀谷借款21000元;二、驳回原告杨怀谷其他诉讼请求
法定代理人:姚某,女,汉族,住常州市武进区,系原告母亲。 原告刘某1与被告刘某2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11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姚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某2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受理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天河区逸朗卫浴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0112民初215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州市天河区逸朗卫浴厂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3746759号、第135431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二、被告广州市天河区逸朗卫浴厂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00元; 三、驳回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院受理的(2022)粤0112民初32016号原告刘君彩诉被告乔国福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判决内容如下: 被告乔国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君彩支付5206元
(2017)粤0103民初4920号原告陈学军诉被告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 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陈学军诉被告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0103民初49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对原告陈学军17983元存款及利息(其中从1995年10月17日起至1997年5月19日止的利息以本金20000元计算,从1997年5月20日起至2004年4月27日止的利息以本金18820元计算,从2004年4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17983元计算,以上利息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付)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二、驳回原告陈学军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原告俞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瞿某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10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项海波适用简易程序于2012年11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赵某某到庭参加诉讼。三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上海侦探社-可以去小三家取重婚取证吗? 上海侦探社-可以去小三家取重婚取证吗?可以去小三家取重婚取证吗? 在重婚案件中,受害人不能直接到第三人家中取证,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取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派出所、巡警等部门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侦查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 应当持有勘查现场的犯罪现场勘查证
由我馆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确有困难的老年人使用中国领事app提交申请。 2、受理范围包括:委托公证;声明书公证;英文结婚公证;我馆签发的护照、结婚证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译文和原文相符的公证;法律文书上签字属实公证(仅限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离婚意见书)。 3、不受理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处分的公证
非婚生子有合法医学证明,现在孩子3岁,亲生父亲(广东茂名化州人士)联系不上,从未抚养过,之前向银行借款,帮助生父还赌债。现在一个人抚养孩子,请律师帮助需要费用,所以寻求妇联帮助,盼望能为小女和孩子讨一个公道。感谢妇联工作人员
本院受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梁志毅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11505号民事判决书: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清偿欠款本金29952.1元、利息1322.74元、分期手续费2013.09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651.53元,并支付从2021年07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领用协议》约定的标准计付)给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