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局
2020(43):2020江苏新吴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6人公告(二) 为推进我区二级公立医院、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引进高水平管理人才,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高端、紧缺人才招聘实施意见》(锡人社发〔2016〕193号)文件精神,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抗击疫情,助力复工复产。2月2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近日该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明确自3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同时对困难中小企业实施医保费缓缴政策。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9.5%降至8.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降至9%
根据《2019年开化县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10号)》规定,通过笔试、考核、体检、考察,现将拟聘用的97名(含护理开化班28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开化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中新社广州10月25日电(王华 姜清越)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9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制造业的高级技师月薪*高可达22125元(人民币,下同)。记者25日从该局了解到,此番也是广州市*发布新业态技能等级人才工资指导价。 此次指导价是对全市2536家样本企业和32.9万余名从业人员的人工成本、在岗从业人员工资水平进行数据分析后汇总形成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关于下达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用编计划的函》(宜机编办函〔2020〕7号),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核准2020年度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其中宜城市人民医院55名,宜城市中医医院30名,宜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8名,宜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名
2020年滨州市惠民县事业单位选聘硕士 博士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根据《2020年滨州市惠民县事业单位选聘硕士博士公告》规定,经面试评议、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12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7月9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反映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董琳烨)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和大中专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的通知》,明确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大中专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 通知明确,2021年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新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90元,其中1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其余县(市、区)为每人每年280元,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2月25日。大中专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其中,对于入学时缴纳全部学年居民医保费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居民医保费上调时将不再调整
“医保不通用”问题曾一直是部分患者最头疼的问题,去年12月“大市一卡通”的正式上线,给这个“老大难”开出了“解药”。记者昨天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今年1至8月,全市使用“大市一卡通”划卡87888人次,划卡金额达10245.59万元。 以往,无锡市的社会医疗保险分成市区、江阴和宜兴三个统筹区,三地的社会保障卡互不通用
为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山东省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定于2023年4月-5月在山东威海举办第二届中国(山东)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赛系列活动。本次大赛以"科技赋能 创新融合"为主题,包含第二届中国(山东)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论坛、千里海岸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会三大版块。 本次大赛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威海市人民政府主办,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和《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市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政策,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和《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市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政策,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门诊特殊疾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二、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门诊治疗“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的相关医疗费用,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 三、“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多发性硬化”、“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限定为因病情需要进行检查、治疗及使用相关药品,并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标准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