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99.12.09-营利事业派员参加所属同业公会举办之教育训练课程支付之教育训练费用,应依法列单申报。 张贴者:2010年12月15日 下午4:32新竹县记账士公会 [ 已更新 2012年6月3日 下午6:11 ] 营利事业派员参加所属同业公会举办之教育训练课程支付之教育训练费用,给付时免予扣缴所得税,惟仍应依法列单申报主管稽征机关及填发免扣缴凭单。请 查照
泰安公司注册-公司股权变*需要交税吗? 公司股权变*需要交税吗?公司经营*段时间,股权转让的非常有的事情,有点些对股权转让并不了解的人会轻易把股权转让,公司转让过后出现很多问题。*般来说公司股权转让主要区分两种情形,*是*般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二是*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企业股权转让。那么,公司股权转让之前要先学*些法规知识,公司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根据2015年国家税务实施《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以下七种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给付各类所得时,负责人(即扣缴义务人)已依规定扣取税款,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内所扣税款向国库缴清,如未将扣取税款缴交国库,反而据为己有,已涉嫌触犯侵占税捐罪,提醒民众注意。 该局进一步说明,以公司给付租金所得为例,承租人为营利事业,其负责人即为扣缴义务人,应依法办理扣取税款、缴交国库及申报等。双方租约通常也会约定由承租人依法于给付租金时扣取10%税款,所以承租人只会将10%税款扣除后之差额租金(约定租金90%)给付予出租人
我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上班多年,但该公司一直没有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请问:我可以起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吗? 你可以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的方式,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为你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又到了岁末年终举办尾牙旺季,国税局提醒企业办理尾牙时,特别留意两项税务问题,首先,举办尾牙所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其次,尾牙抽奖活动,若奖金或奖品的应扣缴税额超过2000元,记得要办理扣缴。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根据《营业税法》规定,公司买来酬劳员工个人的奖品,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来扣抵销项税额。而公司举办尾牙,通常会举办餐会及摸彩,相关餐会、摸彩奖品等都属于酬劳员工性质,其进项税额就不能用来扣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
享受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三步走” 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实施,凡是在先行城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个税政策规定,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问:2019年劳动报酬个税是否有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缴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