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典”意味着基础性,以民命名的法典,充分反映人民意愿,需求,保障各项需求和权利。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市民生活百科全书,是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的法律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法典开讲》是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出品百度APP联合制作的《民法典》解读栏目,点击下面图片可查看所有12讲视频
1. 负责合同相关工作,商务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审核等; 2. 协助监督公司履行重大经济合同,及时提供法律风险预警; 3. 负责法务部等相关制度的法务管理体系建设、执行与更新; 5. 药品上市销售业务及相关BD业务法务支持; 6. 法律纠纷处理工作,处理合同纠纷、相关诉讼或非诉案件; 7. 参与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制度的合规评审,识别、评估、控制法律及合规风险; 3. 具备上市公司、药品生产销售行业经验; 4. 熟悉公司法、民法典合同编、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药品行业法律法规; 5. 具备英语阅读及写作能力;具有独立的思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 7年以上工作经验。 有意向者也可直接投递简历至该邮箱: recruit@mabwell.com
9月1日上午,黄山市司法局局长吴震宇走进市实验小学,开展了一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新生普法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受到师生热烈欢迎。 在三年级(五)班,吴震宇局长围绕国家安全教育、校园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给同学们进行宣讲,结合具体案例,通过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向学生普及。法治课结束后,与三(五)班全体师生参观反邪教、国家安全普法展板,使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深入了解
为增强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筑牢法治安全防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发生。3月10日,滦南县司法局前往姚王庄镇初级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 关爱伴成长”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手提袋及悬挂横幅等方式,向在校师生宣传《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怎样才能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呢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往往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判断两人是否确已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那么,怎样才能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呢?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3月7日,桥东区法院与传习小学联合开展了“护航美好生活”妇女**普法进校园活动,为传习小学妇女教师送上一份特别的节日礼物。 桥东区法院法官围绕家庭暴力、职场性骚扰、家务补偿等相关法律问题,结合《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中有关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从多个**领域作了细致解读,引导妇女教师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勇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讲座现场气氛活跃,桥东区法院副院长路小军有针对性地讲解了妇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和老师们做了有效的互动问答,引导教育大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月17日,托管大头羊二矿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开展为期两天的民法典学习活动。学习中,大家认真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篇中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并通过通俗易懂的语句和举例,为职工说明和讲解法典当中,涉及职工生活中遇到的权利、财产、民事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活动要求,一是要强化学习,将民法典纳入“七五”普法宣传学习内容中,各支部要通过每周一、四学习会组织员工学习,全面了解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时代意义、基本原则、体例与法律效力等内容,做到学懂学透、入脑入心
为进一步提高化工院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维护化工院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和抵御法律风险能力,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近日,化工院特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大代表、南宁师范大学李图仁教授为全院员工做了题为《民法典对企业和劳动者的影响及建议》的普法讲座。 本次讲座从民法典的编撰历程开讲,介绍了民法典的篇章结构,着重对劳动法、债权债务、物权法等对企业和劳动者有影响的热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民法典实施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新要求,注重人格权在企业管理中新变化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诠释,并为我院企业管理提供了许多宝贵建议。李教授用生动幽默的语言和妙趣横生的案例,娓娓道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寓教于乐,寓学于趣,让广大员工在感同身受中学有所思,学有所悟,深受教育
亲人死亡后,遗产如何分配?如何立遗嘱? 财产分配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这不,之前的热搜只是说独生子能不能得到父母所有的财产,然后还有一个,父亲去世留下的遗产,哥哥说妹妹没有继承权.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家里的财产都是留给儿子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死亡后,无遗嘱继承顺序为: (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家事代理权通常理解为婚姻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处理使家庭的生活需求得到适当满足并且其效力也及于婚姻对方的事务,婚姻双方均通过此种事务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民法典》对于家事代理权进行了规定。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