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
购买龙岩中心城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 2月1日,记者从“龙岩住建”微信公众号获悉,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规〔2023〕1号)精神,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龙岩市财政局制定的《龙岩中心城区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于2023年1月31日印发实施。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龙岩中心城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每套补贴购房人2万元
浙江海宁市于8月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内容涉及取消外地居民购房限制政策、新购房不再限售等。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意见》明确,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宁市购买住房的享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同等的购房政策。新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
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该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法》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有人说,目前契税税率多在1%-3%
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该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该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事实上,当前人们在购房时的实际契税税率为1%至2%,那么这是否意味着9月1日之后购房需要增加成本?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其实这种担忧完全可以打消
全院教职工: 为深入落实计划财务处“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全面服务、精准服务、优质服务”五服务理念,持续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积金业务资讯服务,计划财务处搜集、整理了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近年来出台的系列优惠政策及措施,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取消在中心城区已实施的“个人购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只能二选一”的规定,扩大对购房人公积金资金供给;支持职工改善性住房需求,将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从40%下降到30%。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它住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对我省“楚才卡”人员,实行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对市委市政府专项“招硕引博”人员,实行博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硕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铜仁银保监分局联合铜仁市住建局、人行铜仁中心支行通过“四加强”推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逐步规范。一是加强沟通协作,多方联动发力。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铜仁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督导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铜仁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库比选工作的公告》等文件,形成良好的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共同维护预售监管资金的规范性
实际出资购房人如何确权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法院应当如何判决认定? 基本案情: 2013年7月陈某由于当时不具备购房资质,以朋友张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购房款、契税均由陈某支付后房产证办理在张某名下。双方之间订立了《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归陈某产权证由陈某保管该房屋也由陈某实际使用。后房产出现增值,张某心理不平衡,认为占用了自己的购房指标,要求陈某给付一些资金,遭到拒绝后双方关系非常紧张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财税[2010]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将本市相关废止文件一并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 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京财税[1999]1201号)第一条有关契税的规定
购房合同规定楼高24层,后来开发商又申请加盖3层(获批准),实际27层。合同规定“如果建筑设计变更,开发商应征得受影响楼层买受人的同意”,请教:22层属于受影响楼层吗? 你好! 不叫违法,叫违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可以。根据上海公积金管理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贷款使用时,暂时只能在缴纳公积金所在地办理购房贷款。但是想要在异地购房时使用上海公积金,只能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买房